丁兆冠
生平
清朝时期
幼丧父母,与兄丁一鸿入玉屏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科乡试中举。次年进京会试,并选赴日本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留学。毕业回国后,应学部试,名列二等,授法政科举人、殿试一等,任内阁中书,改分四川知县[1]。
民国时期
辛亥革命后,丁兆冠出任四川省财政司长。不久,辞职回滇,任云南法政专科学校校长。之後升任云南高等审判厅厅长;又调任云南政务厅厅长,在民国四年(1915年)的护国讨袁和1917年的护法战争诸役。战后,因南防重要,先后出任蒙自、思茅道尹。1925年调云南省后,历任云南省高等审判厅、检察厅厅长,兼任司法厅厅长。1927年,云南省政府改组,龙云上台,丁任云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928年,辞职专任省政府委员。抗日战争后,屡次以年老乞休,不许,并被推选为国民大会代表及立法委员[2]。期间1941年5月,为培养本省人才,云南省政府选送学生公派出国留美。并由缪嘉铭担任主任,龚自知、路崇仁、张邦翰、丁兆冠、李培天、袁丕佑为委员的云南选送留美学生委员会,并最终护送40名公费生出国[3]。
参考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9.07: 190. ISBN 7-222-00441-6.
- 云南省文史研究馆编. . 云南省文史研究馆. 2004.07: 6.
- 孙代兴,吴宝璋主编. . 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5.08: 322.
- 施之厚主编;《云南辞典》编辑委员会编辑.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3.05: 613. ISBN 7-222-01264-8.
- 李景煜主编;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纂;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人物志编辑组编撰.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2.12: 51–52. ISBN 7-222-03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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