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明登

丁明登?—1645年),剑虹莲侣應天府江浦县医籍[1]。明朝官员,同進士出身。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进士,任福建泉州府推官,為官仁心,升户部主事,累官浙江衢州府知府[2][3]。。

參考

  1. 丁明登,世医出身,其祖丁凤以医名,明登继其业,尤精于本草之炮炙,著有《疴言》、《小康济》、《苏意方》等。万历中,受三皈于云栖,自号曰莲侣。四十四年,登进士第。官泉州推官,迁知衢州。所至,辄以佛法劝人。崇祯中,受菩萨戒。清顺治二年冬,病剧。十一月朔,具疏白佛,求生净土,日焚一疏。至第十日,饮粥如常时,面有光赩然。遍劝戚友,俾修净业。侧身,就枕而逝。
  2. 《晋江县志·政绩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丁明登,字剑虹,号莲侣,江浦人。万历丙辰进士,任泉州府推官。仁心义质,听决惟允,未尝稍枉一法,轻狥一人。巨猾大奸,立核摧之,不少贷。吏惴惴奉法,豪右亦各敛迹。接缙绅温和可掬,而望之俨然不可于以私。忍嗜好生,怜惜物命。两署县篆,训诚殷勤,穷谷服化。暇课诸生,赈其贫乏,嘉与作兴。戊午分校棘闱,得士皆英俊。初下车时,刻其祖医方集,宜以广传士民,用以愈病者极多。泉俗久停丧,乃谕以至情,计葬三万一千一百八十三柩。升户部主事,出为衢州守。入觐,耻为珰屈,作珰焰歌致仕,著述颇多。《江浦县志》,参《霞栖藏稿》。
  3. 四庫全書本《浙江通志·卷119
官衔
前任:
沈振龍
明朝泉州府推官
1616年-天啟年間
繼任:
簡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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