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跪九叩之禮
三跪九叩之禮,亦稱三跪九叩頭或三跪九叩,是清朝時期覲見皇帝或大臣時所行的叩首禮。
叩頭禮本來僅使用於對神佛和直系尊親屬,以示尊敬。到了明朝時期演變為大臣對皇帝的一種禮儀,當時行的是洪武二十六年制定的「五拜三叩之禮」。大明會典定:「凡百官朝見、洪武二十六年定:稽首頓首五拜、乃臣下見君上之禮」。藩屬國的進貢使入京覲見皇帝時,也要行此禮。
清軍入關之後,以三跪九叩之禮取代了明朝的五拜三叩之禮。
三跪九叩之禮的行禮方式為:聽到「跪」的命令時,行禮者跪下,隨著「一叩首」、「再叩首」、「三叩首」的三聲命令,將手放在地面上,三次將額頭叩向地面。聽到「起」或「興」的口令時,行禮者起立。如此發令共計三次,行禮人叩頭共計九次,因此被稱為「三跪九叩之禮」。
現在「三跪九叩之禮」僅見於中國傳統喪禮和禮佛上。在喪禮中的「家祭」與「行拜」中才會使用到。三跪九叩之禮在喪禮中僅限死者的晚輩(包含兒子、媳婦(尤其是長媳)、女兒、孫子女(尤其是內孫)、女婿、孫女婿、曾孫子輩等)必須行這「大禮」。行使時,由祭醮人(如道士、法師、僧侶等)發令,然後依序此動作。禮佛則是連續使用,由個人(信徒)自發性使用,無須旁人發號施令。
外交上的三跪九叩之禮
在當時清朝的藩屬國的来使接受宗主國清朝冊封時,也要行三跪九叩之禮。
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時期,每當冊封使來到琉球,國王和琉球的官員都要在守禮門迎接冊封使,將該門上面寫有「守禮之邦」的匾額揭幕,並在宮殿裡接詔,行三跪九叩之禮。 1636年(崇德元年)丙子胡亂時,清朝皇太極將朝鮮王朝几乎所有的王室成員挾持為人質,迫使朝鮮仁祖向行三跪九叩之禮,並建立大清皇帝功德碑。
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俄國派遣使節赴北京覲見要求通商,由於其使節行三跪九叩禮,清廷於是特准俄國在燕京建俄國使館,每三年可以派200人商隊入京逗留80天。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英國外交官馬戛爾尼來到清朝,談判通商事宜。清朝官員要求馬戛爾尼在覲見乾隆帝時行三跪九叩之禮,但被其拒絕,因而引起爭執。最終雙方達成協定,馬戛爾尼在覲見皇帝時行英國臣民覲見英王之英式單膝下跪禮,不必叩頭。1873年(同治十二年),日本特命全權大使副島種臣出使清朝,在謁見同治帝時,禮部也要求其行三跪九叩之禮,但被其拒絕,最終同意其在謁見時行立禮。
教育上的三跪九叩之禮
台灣仍保有三跪九叩之禮的學校如下:
-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新生拜師感恩典禮及畢業生謝師祝望典禮
- 明道大學:畢業典禮謝師禮
- 環球科技大學:餐飲廚藝系拜師儀式
- 吳鳳技術學院:餐旅管理系拜師典禮
- 開平餐飲學校:拜師大典暨畢業成果展
- 苗栗縣私立君毅高級中學:餐飲科感恩拜師禮
- 桃園縣私立育達高級中學:餐飲管理科感恩拜師典禮[1]
- 新北市中和國小:敬師感恩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