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历史
不丹历史充满着神秘色彩。
起源和早期定居者
虽然史前的不丹历史还没有被考证,但有证据显示最早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已有人类开始使用石器和武器。
6世紀中葉以前,不丹是印度迦摩缕波王国(Kamarupa)的領地,生活著土著庫奇人。650年,由於迦摩缕波王國政治動蕩,吐蕃王國的藏人遷入不丹地區,驅逐了庫奇人,使不丹脫離了印度人的統治,成為西藏政權的边陲。“不丹”这个名字就义爲吐蕃(Bhota)的边陲(anta)。[1]
7世纪,佛教开始传入不丹。吐蕃国王松赞干布命人在今不丹中部的布姆唐,和帕罗宗建造了两所寺院(“宗”是藏地行政制度的延續,如漢地的縣)。[2]
8世紀,蓮花生菩萨曾至不丹傳教。此时的不丹即为吐蕃一个部落。8世紀中葉至9世纪,西藏东部康区的藏人大量迁入不丹东部;而不丹西部的族群主要来自西藏春丕谷和锡金北部;这些族群共同生活,由於吐蕃朗達瑪政權的崩潰,不丹开始形成独立部落。[1]
12世纪后藏传佛教竺巴噶举派逐渐执掌权力实行政教合一。不丹在13世纪元朝统一西藏后,受元朝总制院管辖,將漢化的四足三爪龍視為雷神和部落象征。
神权政府(1616年至1907年)
1616年西藏的夏仲·阿旺朗杰喇嘛進入不丹,利用地利人和,先后五次打败格鲁派(“五喇嘛之戰”),以及驅逐拉巴噶举派、南宁巴派等派別,终于在不丹立足。他自立為竺克“夏仲”仁波切喇嘛(Shabdrung Rinpochhe Lama),統一不丹,制定了政教合一的制度 ,奠定了现代不丹的领土、民族和宗教的基础。[1]
西藏與不丹的宗藩關係在十八世紀頗羅鼐掌政西藏的時期確立。清朝政府未將不丹納入屬國,但允許西藏擁有自己的屬國[3]。1772年遭英国入侵,沦为英国的保护地。1778年,尼泊尔廓尔喀人入侵锡金和西藏腹地,1792年清朝军队反攻尼泊尔并使其成为藩属国,又通过西藏控制锡金、不丹。[1]1865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强迫不丹签订《辛楚拉条约》,割取2000平方公里土地。
1650年,夏仲·阿旺朗杰建立了宣政院(Lhan Rgyas Tshogs),又仿照西藏摄政制度(第巴)設置德布(Deb)官職,管理國政。次年,不丹頒布第一部憲法《法令》(Rtsa Yig),規定不丹的國王爲世襲制,并是宗教事務的最高權威。憲法還規定向農民征收賦稅須其自願貢獻。[1]
1676年至1700年,不丹與錫金、西藏發生了幾次戰爭。
世袭君主制的建立(1907年)
1907年,乌颜·旺楚克废除德布王,自任国王,建立不丹王国,實際上是英国的保護国。由于在英国的保护之下並無外交权利,在印度独立后,其保护国也由英国转移为印度。1910年1月,英国同不丹签订《普那卡条约》,规定不丹在对外事务上受英国指导。
中央政府的发展(1926年至1952年)
乌颜·旺楚克于1926年去世,由他的儿子吉格梅·旺楚克(在位1926年至1952年)。第二任国王继续他父亲的集中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努力。他建造了学校,诊所和道路。在吉格梅·旺楚克的统治时期,寺院、地区政府日益受到王室的控制。但是,不丹大体保持隔离国际事务。
1949年8月,印度独立之后,同不丹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规定不丹在对外事务上受印度指导。印度不仅可以作为其保护国有权干涉其外交,亦在其国内有驻军。
吉美多吉的现代化(1952年至1972年)
1952年初,吉格梅·多吉·旺楚克登基成为第三任国王。之前,他与接受过欧洲教育的表妹结婚。在他的20年统治下,不丹继续朝着现代化前进。他的第一次改革包括于1953年建立 不丹国家议会。
1971年,不丹在印度允許下加入联合国。
现今
1972年第四代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继承王位,继续奉行和印度的密切關係。1973年,成为不结盟运动成员1985年,成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成员。
2006年,吉格梅·辛格·旺楚克把王位讓位予其子。2007年,不丹同印度签署修订的《不印友好条约》,不丹推行宪政改革,向君主立宪制过渡。2008年3月24日,不丹迎来首次民主选举,直接选举国民议会议员,4月在此基础上产生首个民选政府,国王仍維持較大影響力。
2013年,不丹举行第二次大选,人民民主党获胜,首次实现执政党轮替。2018年,不丹進行國民議會選舉,洛塔·策林當選首相[4]。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 《列國志·不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