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旗
东京都旗(日语:/ Tōkyō to ki */?)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本条目同時解说東京都紋章(日语:/ Tōkyō to monshō),或稱东京都徽、都徽)与东京都旗及其使用规定。
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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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964年10月1日 |
概要
1889年12月,东京市参事会员渡边洪基最早递交了制定东京市章的提案。由于形似一只从正上方看的乌龟,所以有时也被孩子们叫做“乌龟记号”。
现在使用的是1909年设计的都道府县章,比千叶县章早制定20年,是最古老的都道府县徽。但是,直到1943年11月8日,经过东京市、东京府的名称交替,才正式确定原市章为东京都徽。另外,东京都旗的制定是在1964年10月1日。
东京都旗的底色设计为江户紫,变体的“日”“本”“东”“京”“市”五个汉字像太阳一样向六个方向射出光芒,这代表着“日本的首都与中心”,并注入了对于东京发展的希望。
近年来,1989年制定的「東京都標誌」被看到的机会越来越多,甚至多於都徽,比如东京都区部(23区)的窨井盖上还能看到。同时,东京都的说明和使用都徽的公共设施、机关部门的有关标准认为 “具有很高的历史或艺术价值的东西,应当被保存”,“具有历史与传统表现力的(事物),应该被保存”。
識別標誌
1989年,東京都制定了東京都標誌()。該標誌源自東京的羅馬字「」的首個字母“T”,與東京都樹银杏的葉子相似,表达了跳跃、繁荣、滋润、安乐的寓意。俗称“银杏标志”(),但東京都廳曾表示過該標誌的原始設計概念與銀杏葉無關[1]。
1989年9月30日,为了纪念旧东京市成立100周年而制定此标志。但是,根据都旗与都徽的规定,标志与标志旗后来都被都徽、都旗给取代[2]。惟此之外,東京都廳的識別系統、都營交通系統(包括都營地下鐵與都營巴士)、人孔蓋等均廣泛使用此識別標誌。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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