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土中华大乾王国

东土中华大乾王国,是指1954年在福建南平,由大刀会首领丁辉波(又名丁古田)为首成立的一个秘密结社政权[1]

东土中华大王国
1953年—1954年
国徽
国徽
地位秘密结社政权
首都根据地: 中国福建省南平市
常用语言汉语
宗教大刀会
政府政教合一
神权政治
君主专制
国家最高领导人 
 1953年12月-1954年4月30日
统帅 丁辉波(丁古田)
国家元首 
 1953年12月-1954年4月30日
统帅 丁辉波(丁古田)
政府首脑 
 1953年12月-1954年4月30日
军师 龚治水(龚从龙)
历史 
 建立
1953年12月
 终结
1954年4月30日
货币人民币(CNY/RMB)CNY/RMB
时区UTC+8
前身
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今属于 中国

前期筹备

1953年12月至1954年1月,同善社骨干、劳改逃犯、建阳县白洋乡大刀会首领丁辉波,伙同保外就医丁水荣南坑乡同善社头目龚治水(又名龚从龙,匪职称先生,即军师)等人秘密串连,以大刀会为基础,罗集土匪通匪、劳改释放犯、地主国军家属等人员开始秘密活动,强迫当地群众入会,恢复大刀会组织,在白洋成立“东土中华大乾王国福建闽北总军第一统干部”,强迫群众登记入道,先后发展556人,于3月底迅速扩展到浦城建阳崇安水吉4结合部的17个45个,发展会徒1081人。编为“五大勇军”,丁辉波自任统帅,制发法衣法帽,赶制土枪弹药[2][3]

白洋乡暴动

1954年4月16日,丁辉波在僻远山区白洋乡利用农民封建迷信落后思想蛊惑说:“天子出生在福建,某日登基”,集中策动266名(一说265名)大刀会成员,以白洋乡为中心进行暴乱,丁辉波、龚治水等首领率会徒冲击崇安澄溪乡公所,打伤民兵1人,抢去步枪1支,妄图抓捕乡长未逞,捉走该乡文书通讯员,烧毁乡人民政府一部分土地清册和文件档案,洗劫澄溪和白洋乡供销合作社大批商品,掠走布匹白糖物资约900万元(旧人民币),标封粮库。4月16日晚,建阳军分区令崇、浦、建(阳)3县武装部长快速组建武装工作队,带公安武装民兵赶赴白洋,协力合围。4月17日凌晨,崇安县四区副区长刘毓清带领乡民兵指导员连辛夫、队长彭朱贵、分队长连旺3人侦察暴徒情况,遭遇伏击,4人被害,4支步枪被夺,公安队战士被打伤2人[4]。福建省委闻讯,即派省厅副厅长陈庭槐,带领工作组,赶赴白洋,指导平暴工作。中共建阳地委召开地委专署军分区公安处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成立平暴指挥部,由地委副书记高华杰负责,统一指挥公安武装和民兵,采取“军事打击,政治瓦解,镇压匪首,宽大胁从,发动群众,平息暴乱”的方针,分路搜山围剿。4月18日,建阳军分区副司令员曾阿缪、专署公安处长杨柳带领部队抵达白洋,对武装顽抗的刀匪予以军事打击,击毙其法师罗金生、统带丁玉生,击伤4名,余匪四散逃窜山林,经搜山与战场喊话瓦解,又俘匪首5名、匪众38名,另6名匪首畏罪自杀。当晚8时,匪首丁辉波组织顽匪反扑,偷袭剿匪指挥部,被平叛部队当场击毙。其余暴徒逃窜上山,在军事迫剿和政治攻势下,于4月19日缴械投降和下山自首。龚治水等3名会首漏网潜逃,经群众检举,办案人员很快掌握了他们的下落,于4月29日全部缉拿归案,至4月30日,暴乱全部平息[5]

从4月17日开始,经过3天的战斗,经建阳、水吉、崇安、浦城4县公安武装和民兵的进剿,自4月18日到30日止,当场击毙统帅丁辉波、法师罗金生等3人,连同丁天荣、丁玉生等在内共击毙5人,击伤统带等9人,俘获娘娘刘林风、军师龚治水、丁桂林等会首32人、会徒55人,救出被绑架的乡政府文书等5人,缴获步枪5支、土枪19支、刀矛79把、法衣65套、法帽85只、法旗7面、符咒200多张,以及供销合作社被抢走的大部分物资[6]。统带丁枝权等6名会首畏罪自杀。为了教育群众,白洋乡先后召开群众会、控诉会、妇女会31场(次),揭露大刀会罪恶,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大刀会罪行。根据群众检举的线索,经调查核实,又抓获9名外逃会首,收缴刀矛、法衣、法帽、法旗等2317件,对抓获的会首,依法分别进行了处理[7]

参考文献

  1. 作者:佚名;来源:《武夷山市志》1994.01. . 南陈宗亲网>乡情乡讯>武夷山. 2011-10-01 [2011-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08) (中文(简体)).
  2. 制作: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信息中心. . 福建省情数据库——地方志之窗>南平地区志. 2008-08-08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5) (中文(简体)).
  3. 来源:中国警察网;作者:辛闻;编写:杨柳. . 中国警察网——警察博物馆>警史馆>警界记忆>正文. 2014-06-03 [2014-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1) (中文(简体)).
  4. 责任编辑;金章嵚;编纂:省公安厅公安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制作: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信息中心. . 福建省情数据库——地方志之窗>南平地区志. 2008-08-08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5) (中文(简体)).
  5. 制作: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信息中心. . 福建省情数据库——地方志之窗>公安志. 2008-08-08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5) (中文(简体)).
  6. 制作: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信息中心. . 福建省情数据库——地方志之窗>南平地区志. 2008-08-08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5) (中文(简体)).
  7. 制作: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信息中心. . 福建省情数据库——地方志之窗>建阳县志. 2008-08-08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5)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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