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1995年1月1日生效。
简称 | 劳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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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机关 | 劳动法起草小组 |
提请审议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公布日期 | 1994年7月5日 |
施行日期 | 1995年1月1日 |
最新修正 | 2018年12月29日(第2次修正) |
法律效力位阶 | 普通法律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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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 |
现状:施行中 |
立法过程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曾起草劳动法。1979年第二次起草,1983年7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草案。1990年代第三次起草。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内容
共13章107条。
参见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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