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法律于2018年10月26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于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简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公布日期2018年10月26日
施行日期2018年10月26日
法律效力位阶普通法律
立法历程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现状:施行中

立法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第一条是“为了保障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正常进行,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有效惩治犯罪,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1][2]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最后一条是“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2]

参见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Signatory: 习近平, 2018-10-26, Wikidata Q57821823 (中文), Wikidata Q57821823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18年10月26日 [2021年6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6月10日).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