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英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事业单位,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2]
主要领导 | |
馆长 | 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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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馆长 | 万颖红、唐军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机构类型 | 外交部直属事业单位[1]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400004457B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机构沿革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成立,办公厅秘书处下设档案科。1950年9月,档案科划归外交政策委员会管辖。1952年9月,档案科重新划归办公厅秘书处,同时成立档案委员会,由外交部办公厅直接管辖。1956年,撤销档案委员会,档案科和机要局电档股合并为档案室,隶属外交部办公厅,下设文档组、电档组和旧档组3个组。1958年,档案室重新划分为保管组和利用组2个组。1961年,增设联系组。文革初期,为避免档案遭到冲击,对档案室实行军事管制。1985年8月5日,将档案室独立升格为档案馆。1998年10月,办公厅图书资料室并入档案馆。[3]
工作职能
外交部档案馆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4][5][2]:
- 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香港、澳门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 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业务指导处
- 保管利用处
- 鉴定开放处
- 图书资料处
- 技术处
- 编研处
历任馆长
参考文献
- . 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2023-03-25].
机构类型 事业单位 批准机构名称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经营期限 2022-10-24 到 2027-10-24 登记号 未公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2-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31).
- 朱开宪. . 档案学通讯. 2003, 2003 (06): 89–91. doi:10.16113/j.cnki.daxtx.2003.06.02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4).
- . 凤凰网. [201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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