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区护照的一种。持本护照前往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照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有资格申领本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签发[註 1]。聯合出版集團旗下中華商務安全印務獲委託負責製作空白护照本。[2][3]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代表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也可以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事宜,但签发事宜均由驻外机关联络香港入境处核实签发资格,并由香港入境处实际签发香港特区护照并转递中国驻外机关。[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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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 |
2019年發行的第4代護照個人資料頁 | |
首次簽發 | 1997年7月3日 |
簽發機構 |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唯一簽發機構) |
证件类型 | 护照 |
用途 | 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 |
签发对象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 |
有效期 | 10年(16岁以上) 5年(未滿16岁) |
費用 | 185至460港元 |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公告 |
歷史
1985年5月27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14款說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此條款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由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4月4日通過並公佈。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生效[4]:53。
1994年5月16及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社會及保安專題小組對香港特别行政區护照式樣進行討論。[5]
1995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关部门经过近两年的研究和筹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預備工作委員會有关专题小组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和世界各国护照的先进技术,完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样本的设计和制作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关部门将积极开展向世界各国的推介活动。[6]
1995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自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之日起,启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部已开始通过外交或其他途径向世界各国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样本及有关说明材料,并积极准备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免办签证事宜进行商谈。外交部希望各国和地区积极考虑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免办签证的待遇。
1996年1月10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出入境和居留权问题专家小组签署《關於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準備工作的會議紀要》。中方确认: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将是获准将个人资料载录于香港特别行政區护照资料页上的唯一机关;中国方面负责印制空白的香港特别行政區护照,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护照印制程序安全稳妥;以及制订订取空白护照、使用电脑化签发证件和保存记录系统等方面的严格规定。英方确认:香港政府人民入境事务处将发展一套保安严密而又独一无二的电脑化签发证件和保存记录系统;香港政府将制定计划,以便做好为符合资格领取香港特別行政區护照的申请人稳妥地签发护照的准备工作;香港政府将确立评定符合资格的程序,负责设计并印制有关表格。[7]
1996年3月,時任英國首相馬卓安訪問香港,並代表英國政府宣佈將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待遇[8],成為首批向特區護照給予簽證優惠的國家及地區之一(另外兩個分別為新加坡及西薩摩亞);同年4月,加拿大亦相應跟隨。
1997年6月10日,香港政府人民入境事務處派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表並接受申請。[9]1997年7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發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10],當日行政長官董建華、政务司司长陳方安生及财政司司长曾蔭權率先領取编号分別為H00000001、H00000002和H00000003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11]
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自2007年2月5日启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使香港成為兩岸四地中最早開始簽發電子護照的區域。外交部已开始通过外交途径向世界各地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样本、说帖、说明书、电子证书等说明材料。[12]
護照的發出
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香港法例第539章)的規定下,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可應要求發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而發出護照予申請人。
除非申請人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否則處長不得發出護照:
- 他是中國公民;
- 他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他是有效的《人事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177章)第1A條所界定的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持有人。[13]
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人,即使已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登記或無須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登記,倘需要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可按照《人事登記規例》(香港法例第177A章)申請永久性居民身分證。[14]
合資格的申請人除可親身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總部及六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護照申請外,亦可以郵遞方式遞交或把申請書放入投遞箱內,亦可經網址 www.gov.hk/passpor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或是設於入境事務處總部和六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的自助服務站遞交申請。[15]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承諾於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的5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申請的程序。未滿11歲而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其申請的處理時間為10個工作天內。此服務承諾能否達到,須視乎個別情況,以及於該段時間內所收到的申請數目而定。[16]
護照樣式和印製工藝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規格為 125 × 88 毫米(mm)(ISO 7810 ID-3),分32頁型和48頁型兩種。護照使用中文繁體字和英文兩種文字,封面為深藍色軟皮,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燙金圖案和護照中、英文全稱的燙金文字。護照封面內頁為「請求頁」:
持證人的資料及相片,使用激光刻蝕技術刻寫在個人資料頁上,香港身份證號碼垂直印於相片左側。個人資料頁采用電腦可讀形式,護照機讀區設在個人資料頁下方。個人資料頁各欄目的填寫方式為:
- 「類別/Type」:「P」(護照/passport)(預印字樣)、「簽發國代碼/Code of Issuing State」:「CHN」(中國/China)(預印字樣)及「護照號碼/Passport No.」
- 「姓/Surname」、「名/Given names」(上下各兩行,先中文後英文)
- 「國籍/Nationality」:「CHINESE」(預印字樣)
- 「出生日期/Date of birth」、「簽發日期/Date of issue」和「有效期至/Date of expiry」三項,按:日、月、年(日期及年份為2位數;月份以英文字母3位元表示)
- 「性別/Sex」:使用英文縮寫,男為「M」,女為「F」
- 「出生地點/Place of Birth」:
- 「簽發機關/Authority」:「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與「IMMIGRATION DEPARTMEN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備註及說明
護照的備註頁上,印上由持照人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微縮字組成的持證人相片。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簽發的護照,備註頁上也有适当加注。
護照的說明頁上,預印以下文字:
發行版本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發至今,共計有4個版本。4個版本的封面設計大致相同,但在防偽特徵、持照人相片及內容有明顯的區別。已簽發的不同版本護照同時適用,直至有效期滿為止。
1997年和2003年版採用的紫荊花圖案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的紫荊花圖案略有差別,原因是護照式樣已於1995年10月16日確定,當時採用了1990年4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公布時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式樣。而現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圖案,在1996年8月10日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18]
第1代(1997年)護照
- 護照內頁採用印有長城水印圖案的專用紙張,有藍、橙色彩虹印刷的紫荊花放射形圖案;
- 持照人相片為彩色,可選用紅色或淺藍色為相片背景;
- 護照封面內頁為「請求頁」,第1、2頁分別為中、英文護照「說明頁」;第3、4頁為「備註頁」;第5至31(加厚型為47)頁為「簽證頁」;第32(加厚型為48)頁為「應急資料」和持照人簽名頁;封底內頁為持照人「個人資料頁」。
第2代(2003年)護照
- 2003年1月2日起,簽發第2代護照。與第1代護照基本相同,在個人資料頁上蓋上更薄的防偽膠膜,並增加以下肉眼可見的防偽特徵: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左邊,印有以光學變色油墨印的「HKSAR」的變色字樣;
- 「簽發機關」欄內「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字樣,改以光學變色油墨印成;
- 在紫外光燈下,「個人資料頁」有螢光紫荊花圖案及細線和「HKSAR」字樣。
此版本護照中光學變色油墨技術乃全球首次有護照採用,全世界只有一兩間有名望的印刷廠能印刷,成本亦十分昂貴,每本護照印刷費較前版本增加15%。[19]
第3代(2007年)護照
- 2007年2月5日起,簽發第3代護照,這是具生物特徵認證技術及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標準的電子護照。封面設計與以往的護照基本相同,加入了電子晶片及46種防偽特徵。本護照採用法國阿爾若公司 (Arjo Systems) 的防偽技術。[20]
- 第3代護照与前版護照主要区别如下:
- 封面底部、「個人資料頁」左上方,加上了「電子旅行證件」的標誌;
- 「說明頁」改為設於第31(加厚型為47)頁;
- 「個人資料頁」改為設在封面內頁「請求頁」及第1頁「備註頁」之間,無頁數,並以聚碳酸不碎膠印製;
- 「個人資料頁」背面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底色為淺藍色;
- 護照內頁改為不同品種的四季花(春牡丹、夏荷、秋菊及冬梅),並印有不同中國書法字體(楷書、篆書、草書、行書及隸書)的「華」字圖案,底色為黃色及綠色漸變色;
- 持照人相片亦由彩色改為黑白,申請人須遞交白色背景的彩色相片;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右邊,印有梯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下方以微縮字體印上持證人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出生日期,並組成波浪紋;
- 「個人資料頁」加印一幅多種圖像印刷的持照人相片(與智能身份證相若);
- 「個人資料頁」主題圖案設計,由洋紫荊花改為青馬大橋;
- 「個人資料頁」機讀區背景圖案為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及金紫荊廣場;
- 第1頁印有以個人資料微縮字體組成的持照人相片。
- 護照新增加全色螢光印刷,在紫外光燈下的「個人資料頁」同樣可以見到青馬大橋及會展中心,而在紫外光燈下的護照內頁則可見多種顏色的紫荊花圖案、絲帶狀圖案和長城圖案;
- 封底則內置非接觸式晶片,以數碼方式儲存持證人的個人資料及容貌影像,並印有以下說明:
第4代(2019年)護照
- 2019年5月14日起,簽發第4代護照[21]。和第3代一樣為電子護照,並加入最少8項新的防偽特徵,增加製作偽證的困難。与前版護照主要区别如下:
- 「個人資料頁」背面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底色,改為漸變多色;
- 「個人資料頁」主題圖案設計,由青馬大橋改為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及金紫荊廣場,並增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
- 「個人資料頁」加印一張持證人小型相片,刻蝕在透明視窗內;
- 「個人資料頁」增加動態印刷,從不同角度觀看可看見「香港」和「HK」字樣交替出現;
- 「個人資料頁」持照人相片下方的微縮字體個人資料,由波浪紋改為形;
- 「個人資料頁」在紫外光燈下,可以見到青馬大橋及汲水門大橋夜景;
- 護照內頁底色,由黃色及綠色漸變色,改為藍、紅、綠、黃4色輪流使用,並增設蝴蝶圖案。將相同底色的頁面放在一起,在紫外光燈下,則可以拼湊成一張維多利亞港的風景圖;
- 備註頁以個人資料微縮字體組成的持照人相片,由黑白改為彩色。
- 為了照顧視障人士的需要,如申請人提出要求,可在「個人資料頁」背面,以點字印上護照號碼及護照有效期,以便視障人士識別其護照。不過其餘部分與一般護照無異。
签证待遇
截至2023年10月6日,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前往167個國家和地區,根據亨利護照指數,香港特區護照在旅行自由度方面排名第 21 位[22]。而香港入境事務處2023年10月31日提供的官方數據顯示,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可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國家地區為169個[23]。但是這個官方數據剔除了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和地区(例如科索沃)。如果從純粹的旅行者的角度來看,香港特區護照實際上可以進入更多獨立的司法管轄區。
截至2023年,阿森松島是目前少數公開表明拒絕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者入境的地區之一。[24][25][註 2]
香港特區護照免簽入境地方數目171個,在最強護照2024排名為第19位。[26]
英國
英國的「登記旅客快速通關計劃」()已擴展至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子護照持有人,符合資格的香港旅客經英國政府的相關部門審批及繳交所需費用後,便可在英國適用的機場使用其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辦理相關的出入境手續。[27][28]
日本
過去十二個月內兩次入境日本,並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其他免簽證護照),沒有犯罪紀錄,符合日本政府提出的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自助出入境日本。
- 過去至少一年全職從事以下任何一個機構/公司,並預定繼續任職
- 日本或香港的政府機關
- 政府有份投資的公司(日本或香港)
- 國際組織
- 日本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 香港的上市公司
- 在日本或香港,擁有資本超過5億日圓的公司
或
- 受上述日本合資格公司及機構的邀請,兼有合理公務等原因而要多次出入境
南韓
符合以下資格的香港居民便可登記韓國Smart Entry Service使用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
新加坡
符合以下資格的香港居民可登記使用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
- 年滿11歲或以上;
- 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
- 在登記時,於過去24個月內曾到訪新加坡2次或以上;及
- 在新加坡沒有不良紀錄。[31]
泰國
符合以下資格的香港居民可使用泰國的自助出入境檢查服務()
- 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子護照 (在抵達泰國當日最少有6個月的有效期)
- 身高不少於120厘米;
- 以訪客身份在泰國逗留不超過30天;及
- 在泰國沒有不良紀錄。
來往中国内地、澳門、台湾安排
中国内地
香港特别行政區護照持有人从机场过境內地,在内地机场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机场口岸限定区域,免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32],凭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办理过境边检手续。但在實際操作中,香港特别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如沒有携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可能被拒絕登機[33]。
目前,上海浦东机场、广州白云机场和北京首都机场24小时直接过境旅客,可免办边检手续,港澳居民从上述任一机场24小时直接过境无须办理边检手续。如需离开口岸限定区域办理转机、行李提取等手续,港澳居民应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分别办理入境、出境边检手续。[34]
台湾
曾访问过台湾,并出生在香港或澳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以在中华民国国家移民局网站上免費在线获得30天的入境许可证,该许可证可以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用于单次进入台湾。许可证在线发放后,申请人必须将其打印出来,在边境检查站出示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回程机票/渡轮票。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在抵达台湾边境检查站时,只要出示香港永久身份证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也可以获得30天的入境许可,但其出生地须為香港,並且於1983年後曾以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前往台灣,便符合落地簽證的申請資格要求。每份申请需要支付300新台币的费用。
若出生地为非香港的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以提前通过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或其官网申请入境许可证,费用为75港元,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3个月,允许持有人进入台湾两次,每次最多停留30天。
爭議
註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法律給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給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旅行證件。上述護照和證件,前往各國和各地區有效,並載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利。
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人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實行出入境管制。 - 阿森松岛政府自2017年起不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发放签证,并且此政策适用于2018年起阿森松岛签发的电子签证。
参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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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子護照(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参见
簽發予香港居民又存在於香港法例或憲制性文件中的其它旅行證件:
鄰近地區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