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臺灣)
中華民國(臺灣)(英語:)是第11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於2005年後,在總統府、外交部、行政院新聞局等政府部門的官方網站上使用的中華民國非法定稱謂之一。其中,「中華民國」為法定的正式國號,括弧内的「臺灣」作為加註。該英文加註的作法持續沿用至今。
根據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在修改之初所做的特別說明,外國人常將「中華民國」(英語:)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語:)混淆而造成不便困擾,加註「台灣」是為做合理而明確的區別[1]。
2008年馬英九政府上台後,各級政府網站上的「台灣」中文加註陸續去除,但仍保留英語的「Taiwan」字樣至今[2],對外指中華民國代表臺灣。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多次在官方場合稱中華民國臺灣,中英稱謂轉趨相同。
背景
自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中华民国仅實際控制台澎金马等岛屿。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令中华民国失去“中国”()的代表权。随着日本、美国、韩国与中华民国断交,转而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逐渐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称,而「台湾」逐渐成为中华民国的通称。
2002年5月11日台灣正名運動正式啟動,目標為去除全部具有“中华民国代表中國”含义之名稱。2003年9月起,中華民國護照封面加註臺灣英文「TAIWAN」。[3]
緣由
2005年7月30日,中華民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宣佈,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於「中華民國」國名之後,以括弧加注「台灣」。該單位表示加注之原因,乃是因外界人士易把「中華民國」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故造成各界困擾和不便;並造成許多國際人士或網友誤以為該網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官方網站,而把寫給胡錦濤、溫家寶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的信寄到這裡。在加注「台灣」的同時,總統府英文網頁則也相應地改為「」。[4]
加註情形
2005年7月,中華民國總統府首次在國名「中華民國」後加註「台灣」,也是臺灣正名運動的步驟之一。總統府首先使用後,中華民國外交部及當時的新聞局等政府部門跟進,中華民國駐外國大使館也如此使用。其他機關如中華民國交通部並未在其網站上加註。此外,「中華民國(臺灣)」亦於部分官方文件中沿用。[5]
後續
2007年7月,總統府及外交部英文網頁及相關文件,則又將國名補充詞之用()的括號去除,並擴大臺灣的英文字體與顏色;惟中文相關網站或文件未予更動。
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上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後,總統府及外交部網站中的「中華民國」後加註的「台灣」已經被移除,僅保留英文國名後面的Taiwan字樣。[2]
民進黨籍政治人物楊長鎮曾投書自由時報提議,把中華民國的英文國名「」改成「」,把「」撤下[6];2016年6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立院質詢外交部長李大維時,提議將中華民國參加國際組織使用的如中華臺北()、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等英文名稱統一為(中華民國音譯),但結果都不了了之[7]。
2017年,蔡英文執政期間,立法院網站將英文名「」[8]改為「」[9],且蔡英文多次提到「中華民國台灣」[10][11],並稱「中華民國台灣」是現在台灣最大的共識[12]。
各方反應
国家 | 反应立场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此舉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認為與陳水扁同時期發表的「中華民國四階段演進論」有關,而中國大陸的媒體也解讀此舉為陳水扁所謂「中華民國四階段」中「中華民國是臺灣」的宣示。如東方網報導「臺當局領導人辦公室網站於中華民國後面以括弧加注臺灣與陳水扁的『四段論』言行一致」。[13] |
日本 | 日本東京都於2008年6月6日通告轄下各區市町村開始接受中華民國籍住民在住民票(類似屬於住民的戶籍謄本)的國籍欄上只填寫「台灣」,為日本首開先例的行政區。[14] |
美國 | 據中央通訊社2008年9月9日的報導,美國開始接受申請移民的臺灣人在原國籍欄上只填寫「台灣」。[15] |
另見
參考文獻
- BBC 中文網. . BBC 中文網. 2005年8月29日 [2007年3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12日) (中文(繁體)).
台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陳文宗上周六(7月30日)表示,外界人士易把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誤認為對岸的中國,造成困擾和不便。公共事務室指出,為了明確區別,決定自周六起於中文繁體、簡體的總統府網站中,在“中華民國”之後,以括弧加注“台灣”。
- 李明賢. . 聯合報. 台北: 聯合新聞網. 2008年5月21日 [2008-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07) (中文(臺灣)).
520新政府上路,包括總統府與外交部網站昨天悄悄將國名從「中華民國(台灣)」恢復成為正式國號「中華民國」,但是英文版本仍在ROC後保留TAIWAN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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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 - 陳幼臻╱台北報導. . 蘋果日報. 2003年6月13日 [2017年6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7月31日) (中文(臺灣)).
外交部長簡又新昨天表示,基於便民考量,決定九月一日發行加註「Taiwan」字樣的新版護照,現行護照在有效期限內仍可使用。新版護照在封面的國徽下方加註「Taiwan」字樣,其餘設計都不變。
- . [2008-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23).
- . [2019-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4).
- . 自由評論網. [2019-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民報. 2016-06-02 [2019-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web.archive.org. 2016-11-30 [2019-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2.
- . web.archive.org. 2017-03-21 [2019-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2.
- . 世界新聞網. 2019-11-20.
- . 自由電子報. 2019-10-11 [2019-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1).
- . 新頭殼 Newtalk. 2019-11-18 [2019-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2).
- 亦菲. . 東方新聞. 2005年8月5日 [2007年3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中文(中国大陆)).
台当局负责人陈水扁近来频频曝光放言。最引人注目的是8月2日又抛出的“中华民国四阶段演进论”(简称“四段论”),并声称,“四段论”就在于厘清“中华民国”与台湾的关系。针对陈水扁此论,国台办发言人于8月4日指出,这是台当局负责人再度抛出的“台独”分裂言论,挑起两岸对立,制造新的紧张。(见新华社2005年8月4日电)
- MSN産経ニュース. . MSN産経ニュース. 2008年6月7日 [2008年10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6月9日) (日语).
東京都が住民基本台帳(住民票)の転出入地記載について、「台湾」表記を認める通知を都内の全区市町村に出したことが6日、分かった。国が管轄している公文書で「台湾」表記は認められておらず、都も国の方針に従ってこれまで「中国」表記するよう区市町村に通知していた。都道府県が公文書で「台湾」表記を認めるのは初めてで、全国の自治体に影響を与えるのは必至だ。
- ライブドアニュース. . ライブドアニュース. 2008年9月11日 [2008年10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日语).
2008年9月9日、台湾「中央社」の報道によると、台湾出身者が米国で移民申請をする際、「元の国籍」を「台湾」と記入することが初めて認められた。これまでは、「中華人民共和国」や「台湾、中国」と書くことが義務付けられていたという。環球時報が伝え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