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中国人民银行历史上曾在西安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历史

1948年10月,华北财经委员会确定在中国西北地区西北农民银行为基础设立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西北区行下设分行、办事处等机构,归西北财经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双重领导,并决定银行业务与贸易业务分开,于1948年底建立银行独立机构。在旧币流通期间,对外仍称西北农民银行。1948年11月22日,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华北银行总行签发了《为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统一货币的训令》,正式宣布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以华北银行总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48年12月1日,董必武发布华北人民政府“金字第四号”布告,宣布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据此,西北解放区开始筹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及其所属机构。

1949年2月21日,陕甘宁边区任命黄亚光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经理,王磊张定繁为副经理。1949年3月,西北农民银行(兼西北区行)制定《西北区行业务方针及具体业务、组织工作规程(草案)》。1949年4月14日,草案获得西北财委批准。1949年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正式宣布对外办公,并对内宣布一切业务由西北农民银行兼理。1949年5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陕西省西安市。1949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由延安迁至西安,行址迁至位于梁家牌楼街的原陕西省银行总行地址。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其内设的金融处与西北区行是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苏子仁任处长。

分支结构

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分支结构(至1949年6月)
分行分行行址经理副经理下辖分支结构备注
陕北分行延安李青萍魏正廷绥德、黄龙、关中、榆林、三边、延长、韩城、陇东等8个办事处,办事处下设众多支行
晋南分行临汾余建新五寨、代县、临县、离石、碛口、隰县等支行和兴县、朔县办事处1949年12月划归山西省分行
晋西北分行兴县赵城、运城、新绛、河津、曲沃等支行和临汾、柳林两个办事处1949年12月划归山西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分支结构(至1949年底)
直属机构分行行址经理/主任副经理下辖分支结构备注
陕北分行延安李青萍魏正廷设延属办事处(分行兼)、绥德办事处、榆林办事处、黄龙办事处
西安市分行西安张定繁莫钧涛中国银行西安分行及其东大街办事处、交通银行西安分行、邮政储金汇业局西安分局、陕西省银行总行、西安市银行以及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所属8个兑换所
直属办事处三原办事处周崇德下辖泾阳支行、永乐支行、富平支行、耀县支行、铜川支行、高陵支行
咸阳办事处李书田下辖兴平支行、武功支行
宝鸡办事处王一鸣下辖岐山支行及扶风业务所、凤翔支行、虢蔡支行及蔡家坡业务所、陇县支行、凤县支行
大荔办事处李德生下辖韩城支行、朝平营业所、蒲城支行、白水营业所
渭南办事处史思成下辖华县支行、潼关支行
彬县办事处刘锐下辖乾县支行、长武兑换所
南郑办事处李生茂其成立之前,原有陕南分行
其他兰州、宁夏、青海等分行及众多办事处



西北农民银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位于西安市。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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