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简称中物院,俗称九院、绵阳九院,是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绵阳科学城的一家负责核武器研制、生产的国防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计划单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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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院长 | 刘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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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書記 | 杭義洪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归口管理) |
机构类型 | 国家计划单列单位 |
行政级别 | 副部级 |
在职人数 | 8000余人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阳科学城 |
邮政编码 | 621022 |
對外官網 | www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58年10月 |
九院机关最早位于北京,随后主要工程和生产部门迁入青海省海晏县西海镇金银滩,即221厂;1970年,主要工程和生产部门迁往四川,分布在四川北部的山区中。
中物院全院现有12个研究所和15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冲击波与爆轰物理、核物理与等离子体物理、计算物理、军控物理、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工程设计、制造工艺、放射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材料、含能材料、核材料、激光技术与应用、脉冲功率技术及应用、电子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中物院在北京、上海、成都以及四川江油都设有科研分支机构。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拥有职工8000余人,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于敏、王淦昌、邓稼先、朱光亚、陈能宽、周光召、郭永怀、程开甲、彭桓武等科学家,都曾经担任过重要领导工作。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1名和一批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有博士学位授予权8个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4个以及博士后流动站。
发展历史
二机部属时期
1957年夏季,二机部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核武器局(序列号为二机部九局)。1958年1月8日,中央决定成立第三机械工业部,该局相应改为第三机械工业部核武器局(序列号为三机部九局)。2月,三机部改称二机部,复名二机部九局。李觉任局长。
1958年7月,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定点在在青海省海晏县金银滩(即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获得批准。
1959年1月,筹建处正式成立。代号为221厂,职工工作证上以“国营综合机械厂”作为掩护厂名。九局局长李觉兼任筹建处临时党委书记,副手有三位:吴际霖、郭英会和朱光亚。
1958年7月13日,二机部在北京成立核武器研究所(九所)。设立两个研究室:一室是理论研究室,主任邓稼先;二室是实验研究室,主任是陈能宽。
1960年初,根据苏联596来信后的形势,周恩来指示“我们就自己动手,从头摸起,准备用八年时间搞出原子弹。”九所扩大了规模。调朱光亚任九所副所长主管科研、实习、生产计划和学术活动工作;设立理论、实验、设计、生产4个部,13个研究室。理论部正、副主任为邓稼先、周光召;设计部主任龙文光。试验部主任张兴钤。九院第二技术委员会主任王淦昌,指导原子弹基本原理试验和点火中子源发生器设计与试验。第三技术委员会主任彭桓武。第四技术委员会主任郭永怀,指导核武器的力学特性,包括结构强度、压力分配和振动等方面的研究。
1960年10月,九所机构调整为6个研究室和一个加工车间,学术秘书室负责科研整体协调。还设立了非标准设备、建筑工程两个设计室。
1962年底,中央专委从13个部门抽调了15000人施工队伍,与二机部的建筑安装队伍共同组建了“221基本建设联合指挥部”,李觉任总指挥。同时,九院改为理论部、设计部、试验部、生产部体制。设立四个技术委员会:第一技术委员会负责原子弹的工程设计,正副主任吴际霖和龙文光;第二技术委员会负责非核部件(如常规化学炸药)的试验,正副主任王淦昌和陈能宽;第三技术委员会负责核武器爆炸试验,正副主任郭永怀和程开甲(发展为国防科委21基地研究所);第四技术委员会负责中子点火装置,正副主任彭桓武和朱光亚。
1963年3月,221厂具备了科研、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九局机关与九所(除理论部外)的人员从北京调往青海221厂。
1964年2月25日,二机部决定在核武器局(九局)与核武器研究所(九所)基础上合并组建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九研究设计院,李觉任党委书记兼院长,刁筠寿任第二书记、吴际霖任第一副院长兼副书记为实际行政负责人、郭英会、王淦昌、彭桓武、郭永怀、朱光亚、程开甲、乔献捷、彭非、马祥等任副院长。朱光亚仍然协助李觉、吴际霖统管科技工作。221基地为"221研究设计分院"。分院下设“四大部”:第一、二、三生产部,设计部、试验部,理论部仍留在北京。
1965年3月6日,九院机关与221分院机关合并。
解放军九院时期
1967年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九院转归军队系统,划归国防科委领导,1968年2月授予番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研究院。
1969年10月,九院开始由青海搬迁至九〇二地区、九〇三地区。九院下设若干研究所,所下设研究室,研究室下设组。
1970年,朱光亚接任九院院长,理论部部长邓稼先升任九院副院长。
1973年初,周恩来指派李觉、赵敬璞(原九院党委书记)到九院四川地区;周秩(二机部404厂厂长)、胡若嘏(国防科委2局局长)到九院青海地区解决"二赵问题"。
划回二机部时期
1973年7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九院脱离军队序列,集体转业,划归二机部领导。九院划归国防科工委建制后,大批军队干部进入九院。这些干部多数是好的,但在政治运动中,工作上存在重大错误,伤害了九院干部、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感情。九院重新划归二机部建制,如何处理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关系,赵敬璞代表二机部把军队干部全部撤出,由地方干部完全接手工作。
1973年12月13日,二机部决定,九院使用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九研究院名称。1974年1月1日,九院一分为二,院迁往四川,二二一厂留在海晏。
1982年5月,二机部更名为核工业部,九院使用核工业部第九研究院名称。
1983年9月1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九院建设布局调整,相对集中到绵阳市区。代号“839工程”启动。1984年10月24日,221厂通过了核工业部、青海省的企业整顿验收,被评为一级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
1985年1月30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九院开始使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作为对外名称。
1987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批转国家计委、国防科工委〈关于撤销核工业青海二二一厂的请示〉》(国办发〔87〕40号),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撤销青海221厂,撤点销号。221厂近万名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家属共3万多人分散安置在全国27个省市532个县市。核设施退役处理工程投资3000万元,1993年6月通过了国家验收,完成了三级退役要求。
1988年4月9日,全国人大撤销核工业部,成立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九院更名为核工业第九研究院。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设置下列机构:(除注明外为正厅级)
业务决策机构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政治部
- 综合计划部
- 科研技术部
- 技术监督部(安全生产办)
- 财务部
- 人事教育部
- 国际合作交流部(外事办)
- 军转民发展部
- 院纪委监察局
- 审计部
- 北京工作部
- 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
研究单位
- 流体物理研究所[註 2]
- 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註 3]
- 化工材料研究所
- 总体工程研究所
- 电子工程研究所[註 4]
- (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 四川材料与工艺研究所
- 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 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 应用电子学研究所
- 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 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
技保后勤单位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培训中心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研保障中心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技信息中心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
- 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医院
直属企业单位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建筑设计院
- 四川久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 接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管理为主。
- 设有冲击波物理与爆轰物理国家实验室、工程物理与生物医学交叉实验室(与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办)。
- 设有四川省核技术研究中心。
- 设有太赫兹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设有太赫兹半导体器件研究室。
参考文献
- 《大山深处风雷激——忆抢建九〇二工程的岁月》 作者:中核二三公司四川基地管理处绵阳社区 彭复焕 (2009-09-29)
外部链接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官方网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