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1]。授予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中国籍科学家。院士不设任期,为终身称号。由中国科学院院士组成的中国科学院学部自1955年成立以来一直是国家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咨询机构。中国科学院负责组织院士的评选,每两年增选一次,但候选人不限于中国科学院的成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原称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993年10月改为现名。
遴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遴选标准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1]。目前每两年(奇数年)增选一次,每次增选人数不超过60人。先后于1955年、1957年、1980年、1991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9年、2021年、2023年[2]增选了20次。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立候选人特别推荐小组,不受理本人申请。目前有两种提名方式:
新当选院士在通过各学部审查确认后,由具有投票权的全体院士投票产生。选举实行等额无记名投票,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有效票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1]
历史
1955年随“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成立,中国科学院产生第一批学部委员;自1994年开始,增选外籍院士。1993年随着中国工程院的成立,部分院士既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也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根据国家现行规定,中科院院士享受的工作待遇(包括医疗保健、差旅等)相当于副部级。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中国科学院学部与院士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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