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
中国音乐金钟奖(英語:)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国家音乐大奖,为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创办于2001年,是与戏剧梅花奖、电视金鹰奖、电影金鸡奖并列的国家级艺术大奖。从2003年第三届开始,金钟奖永久落户广州。此奖项与中華民國新聞局創辦的金鐘獎不同。[1]
奖项设置
中国音乐金钟奖从2005年起由每年一届改为两年一届,比赛项目分常设项目和非常设项目,每届进行轮换。2007年第六届金钟奖增设理论评论奖,并在表演奖中增设全国合唱比赛和全国流行音乐大赛[1]。2009年第七届金钟奖首设终身成就奖[2]。2011年第八届金钟奖首设港澳台赛区,港澳台选手获批参与金钟奖[3]。2013年第九届金钟奖设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四个奖项[4]。
- 作品奖:包括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和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
- 表演奖:包括八大赛项,分别为二胡比赛,古筝比赛,民乐组合,钢琴比赛,钢琴与弦乐重奏比赛,声乐演唱比赛(美声组、民族组)合唱比赛和流行音乐大赛(男声组、女声组,组合组演唱)
- 理论评论奖:按中国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西方音乐史学和音乐美学四个类别进行评选
- 终身成就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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