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士

中士軍人的職銜,士官的一種,在大多数国家的軍銜制度中,中士之下的階級為下士,中士之上的階級為上士

二戰時參加沖繩戰役的一名美國海軍陸戰隊中士
2011年,美國陸軍第25步兵師的一名中士

 美國

 中華民國

軍隊編制上多以士官長上士擔任副長,中士担任班长下士担任副班长,下轄三到四個,各有三到四個伍長,此職務可由年資較深的一等兵上等兵代替,中士階級可以用軍階較低的人員擔任高階職務,稱為「佔缺」。

中華民國國軍的士官(包含士兵)共分九級,中士相當於美國陸軍、空軍的、或海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在军士一等设立了上士、中士、下士三级军衔。 [1]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可晋升为中士军衔。 [1]

1998年12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取消军士和士官军衔,新的士官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1]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1]

朝鲜半岛

朝鲜人民军中此一级的对应汉字为“上级兵士(상급병사 Sanggŭp-pyŏngsa)”,大韩民国国军则为“兵长(병장 Pyongjang)”。

参考文献

  1. 徐平主编. . 北京: 金城出版社. 2005 [2017-08-22]. ISBN 9787800846793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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