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於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後在北京分别與大英帝国、法蘭西第二帝國、俄羅斯帝國各自签订的戰敗條約。1887年与葡萄牙王國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中英續增條約 中法續增條約 中俄續增條約[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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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北京條約部份內容 | |
簽署日 | 1860年10月24日(中英) 1860年10月25日(中法) 1860年11月14日(中俄) |
簽署地點 | 大清北京 |
簽署者 | 清朝:和碩恭親王 愛新覺羅·奕訢 額爾金伯爵 詹姆斯·布魯斯 參議院議員 让-巴蒂斯特·路易·葛罗 駐大清公使 尼古拉·伊格那提耶夫 |
締約方 | 大清帝国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法蘭西第二帝國 俄罗斯帝国 |
保存處 | 中華民國國立故宮博物院 英國國家檔案館 |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 |
北京条约的主要條文有:割讓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增开天津為商埠,並承认1858年《瑷珲条约》有效,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库页岛以及海参崴在内)40万平方公里永久歸予俄國所屬,从此中国一次失去了兩片海,並丧失东北地区对日本海、鄂霍次克海的出海口。三份條約正本由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2]
中英北京條約
本條約系屬天津條約之擴充合約。源自英國大使欲依天津條約第56款於女王批准後赴大清京師換約,但船隻行駛至大沽炮臺時受駐軍所阻;致使英方強行叩關肇生衝突所致。大清與英國於1860年10月24日簽訂條約,英方代表為額爾金伯爵。約文中英文共10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 大清割讓(「永租」)九龍予英國並納入英屬香港(正式稱為「九龍司」南部,即界限街以南連同昂船洲在內的地方)
- 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 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1300萬兩。
- 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 容許外國商人招聘華人出洋工作(實際上充當廉價勞工,又稱「苦力」)。
1984年12月19日簽訂中英聯合聲明中並沒有聲明廢除此條約,而是聲明香港地區(即香港島、九龍及新界)是中國領土,英國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主權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3]。
中法北京條約
清朝與法國於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約文中法文共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中俄北京條約
清朝與俄羅斯帝國於1860年11月14日簽訂條約,俄國代表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約文中俄文共43頁。
在英法聯軍之役快將完結時,俄國聲稱自己之前對英國、法國調停戰爭有功,逼迫清廷簽署這條約。當時咸豐皇帝出走熱河,負責一切善後工作的奕訢求和心切,就簽署了中俄北京條約。條約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以及不凍港海参崴在内)(未提及庫頁島之歸屬)约40万平方公里永久歸予俄國所屬,从此中国丧失东北地区对日本海的出海口,並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兩項條約劃定現代中國和俄羅斯的东部疆界。另外,条约中为中俄西段边界走向作出原则规定,成为后来《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分界基础。
沙俄在1860年边界谈判时的考虑更多的是基于封堵中国东北地区的出海口,以此达到消除中国在日本海的威胁。因而,俄国人隐藏了图们江入海口北岸的Y字碑,又在《北京条约》勘界谈判时玩弄辞藻,将“图们江口”解读为“江口”非“海口”,指T字碑(土字碑)为图们江终点界碑,从而使得中国就此失去了整个出海口。[4]就此,外东北的大片中国领土被划入俄国的版图中。1886年,清朝官员吴大澄受命与俄国重新勘定边界。抱着“一寸土地尽寸心”的决心,与俄国人展开了三个月针锋相对的谈判,签订了《中俄珲春东界约》。明文规定,插有中国国旗的船只,可以经由图们江驶入日本海,俄国“不可阻拦”。在条约签订后,中国沿江的各族人民利用此出海航行权出海捕鱼、晒盐、经商。“跑崴子”指的就是到海参崴和摩阔崴(今波西耶特)进行贸易。除此之外,中国还曾开辟了由珲春到日本海沿岸各国的航线,广泛开展了对俄罗斯、日本、朝鲜的贸易,沟通了往来联系,进行繁忙的海上经济活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