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救助總會
中華救助總會,原名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簡稱救總,成立於1950年4月4日,為當時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以「以胞愛發揚民族精神,以救濟團結反共力量」為宗旨,反共復國理念下的一個組織。其業務受中華民國內政部監督指導並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委託,以人道主義為出發點,專門辦理救濟中國大陸流亡人士之救濟活動,包括募款、空飄、接運及安置因中國共產黨暴政而流落海外的大陸人士等。救總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50年間相當活躍。
成立時間 | 19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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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服务地区 | 中華民國 |
網站 | 中華救助總會 |
總會於1991年更名為中國災胞救助總會,2000年起改為現名。
2021年6月,行政院黨產會認定中華救助總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名下公告現值八億餘元不動產須全部移轉國有,救總不服提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院本月廿四日裁定,北高行原審准許停止執行的裁定予以廢棄。黨產會官員昨受訪表示,國有財產署接下來會將救總名下不動產,直接所有權移轉登記為國家名下。[1]
成立宗旨與目的
1950年4月4日,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成立,簡稱「救總」,以「以胞愛發揚民族精神,以救濟團結反共力量」為宗旨。救總在性質上屬於民間團體,但實際上長期受中華民國政府掌控,其業務受內政部監督指導並接受政府委託,以人道主義為出發點專門辦理救濟中國大陸流亡人士之救濟活動,包括募款、空飄、接運及安置因共產暴政而流落海外的大陸人士等。其經費來源主要有三:一為向國內外勸募;二為接受國際授款(如美援);三為政府補助。救總成立之目的除了有社會救助的性質之外,還帶有政治宣傳(對中國大陸進行空投政治文宣),並解決國共對峙期間所衍生出的流亡人士問題;所以救總並不是單純之民間團體,而是具有濃厚官方性質的半民間社團。
主要工作內容
救總最初的工作內容為:
- 救濟從中國大陸逃抵香港難胞。
- 接運從中國大陸流亡海外各地難胞(包括泰緬等地的孤軍及其後裔)來台安置。
- 救助中國大陸流亡海外難胞。
- 資助中國大陸流亡青年求學,設置各項助學金。
- 救濟金門馬祖戰地災民[2]。除此之外,救總的業務可以說是包羅萬象,包括安置韓戰中國大陸戰俘(後稱為反共義士)、協助大陳義胞赴台定居、協助北越僑胞撤離、安置五月逃亡潮之中國大陸難民、實施泰北難民村救助計畫、救助中南半島流亡難民等重大工作。協助與救濟各地中國難民,是救總最主要的工作。除此之外,還有安置難民的任務,安置的地方除台灣外,還包括香港、越南、泰北等等,尤其在台灣的安置工作,後續還有難胞子弟之就養、就業、就醫、就養、生活輔助等。救總還設立如台北兒童福利中心、職業訓練所、五指山老人安養設施等,[3]都是因應安置所做的相關設施。
- 協助幫忙中國大陸籍配偶適應問題。
現況
目前兩岸開放交流逐漸熱絡,救總開始轉型,從名稱改成中華救助總會,就可看出歷史轉折的變化,現在救總主要的服務內容共分為
- 災害救助:針對世界各地受到大型天災人禍進行海外救助。
- 大陸配偶:輔導與協助大陸配偶,使其能適應台灣的生活環境,融入台灣社會。
- 社區關懷:關懷獨居老人與成立高山青教助獎助金。
- 弱勢救助:關懷花東地區原住民在學青年學習成長、獨居老人救助服務。
- 關懷泰北:持續對泰北華人進行援助。[6]
- 關懷泰緬僑生:持續對泰緬僑生給予獎助學金的支持。
救總從過去針對大陸人民流亡來台或流亡海外的救助,其觸角開始慢慢走向對台灣的關懷,不論是獨居老人或原住民青年,都展現出不一樣的救總,從過去以政府政策為導向的單位,變成一個較單純的社會救助團體。
参考文献
- 救總8億不動產 直接收歸國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021/06/28 自由時報
- 作者不詳,《谷正綱先生年譜》(出版項不詳),頁62。
- 中國災胞救助總會編,《谷正綱先生與救總》(台北:中國災胞救助總會,1991),頁3。
- 中國災胞救助總會編,《谷正綱先生與救總》,頁80。
- 中國災胞救助總會編,《谷正綱先生與救總》,頁109-111。
- . [2008-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18).
參考書目
- 中國災胞救助總會編,《谷正綱先生與救總》(台北:中國災胞救助總會,1991)。
- 作者不詳,《谷正綱先生年譜》(出版項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