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地關係

中華民國—海地關係是指中華民國海地之間的外交關係。雙方在1957年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1965年升格為大使級,1980年代起互派大使且均於對方首都設立大使館。

中華民國—海地關係
雙方在世界的位置

海地

中華民國
代表機構
海地駐華大使館中華民國駐海地大使館
代表
大使 潘恩
(Roudy Stanley Penn)
大使 古文劍
(Ku Wen-jiann)

歷史

紫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者,其中包括海地
  • 1956年7月2日,中華民國政府任命駐古巴公使兼轄海地。[1]
  • 1960年5月30日,在海地首府太子港設立公使館。[1]
  • 1965年9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將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1]
  • 1974年12月,中華民國副总统严家淦访问海地。[2]
  • 1980年4月8日,海地首任駐華大使呈遞國書,由海地駐日本大使兼任。[1]
  • 1981年8月16日,海地代辦抵臺北設立大使館。[1]

高層互訪

現任海地政府高層

國家元首 總統暫缺,任期5年[3]

行政首長 總理:暫缺[3]

國會首長 參議院議長:2023年1月10日起因全部參議院議員之任期屆滿,無法運作。;眾議院議長:2020年1月13日起因全部眾議院議員之任期屆滿,無法運作。

海地訪華團(1990年後)

高層 中文譯名(原文名) 訪問年月 備註
國家元首
軍政府主席
(Matthieu Prosper Avril)
1990/01
總統
(Rene Garcia Preval)
1998/04、2000/10
總統
(Jean Bertrand Aristide)
1992/08、2002/07
總統
(Michel Joseph Martelly)
2014/04
總統
(Jovenel Moïse)
2018/05
元首配偶
夫人米蘭.馬尼加
(Mirlande Manigat)
1988/04 [4]
行政首長
總理雅克-愛德華·亞歷克西
(Jacques-Édouard Alexis)
2000/01
國會首長
眾議院議長巴斯田
(Kely C. Bastien)
1997/02
參議院議長巴斯田
(Kely C. Bastien)
2009/05
參議院議長笛哈斯
(Simon Dieuseul Desras)
2012/11
參議院議長
(Youri Latortue)
2017/11
參議院議長
(Joseph Lambert)
眾議院議長
(Gary Bodeau)
2018/05* *陪同總統訪問

中華民國訪海地團(1999年後)

高層 中文名 訪問年月 備註
國家元首
總統馬英九 2013/08、2015/07
總統蔡英文 2019/07
行政首長
行政院院長蕭萬長 1999/01
行政院院長游錫堃 2002/08
考試首長
考試院院長許水德 2001/02
考試院院長姚嘉文 2004/01

兩國合作項目

有關雙邊政府間簽署合作協定或備忘錄

[5]

日期 簽署 備註
1966年6月25日 《友好條約》
1971年8月31日 《友好暨合作協定》 [註 1]
1974年7月30日 《貿易協定》
1983年5月18日 《文化技術暨科學合作協定》
2006年5月12日 《禽流感疫情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2014年4月22日 《執行強化稻種生產能力計畫合作協定》

兩國貿易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單位美元)[6]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海地年增減排名自海地進口年增減排名
202155,131,64686.69%6751,007,316104.51%544,124,33010.16%77
202248,056,39012.83%11043,903,64013.93%964,152,7500.69%127
202325,215,66747.529%12217,572,81159.974%1127,642,85684.043%112
  • 中華民國-海地主要出口項目:白米、其他針織或鉤針織品、其他紡織材料針織品或鉤針織品、其他合成纖維棉梭織物、其他轉印紙、耕耘機、貨品材料升降機、機動車輛零附件、縫紉機、光敏半導體裝置、桌扇、立扇、壁扇、窗扇、吊扇或屋頂通風扇等。[7]
  • 中華民國-海地主要進口項目:其他鋼鐵廢料及碎屑、鋁廢料及碎屑、棉製T恤衫、已調製或保藏之海參、銅廢料及碎屑、不鏽鋼廢料及碎屑、回收之未漂白牛皮紙或紙板、乾光參、其他乾/鹹或浸鹹海參、人造纖維製T恤衫、合成纖維製男用長短褲、人造纖維製上衣、乙烯聚合物之廢料等。[7]

旅遊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海地。
持海地護照的海地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從事非工作性質之停留,可免申辦簽證,最長可停留90天,停留逾90天需申請簽證展期或居留證,逾期停留出境時需繳納罰款。[8][9]

海地護照海地公民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90日。[10]

航空客運

兩國目前無直航班機,來往海地之客運航線有以下方式:

1.搭乘飛往美國紐約-甘迺迪班機。

2.轉機即可到達海地太子港-杜桑·盧維杜爾國際機場

*上述目的地國際機場為鄰近該國首都或該國最主要樞紐機場,若要前往該國其他國際機場或國內線機場詳見海地機場

*航線會因航空公司營運狀況更改或取消,出發前應與負責該航線的航空公司確認航線及航班,以免影響權益。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06.
  2. 中央通讯社. . 中華民國国史馆. [2022-06-08].
  3. .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CIA). [2021-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31).
  4.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3月29日 [2020年4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5.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4-04-22 [2018-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6.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21-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7.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21-01-12 [2021-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8.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9.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4).
  10.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6).

注釋

  1. 補充:1971年8月31日、1972年6月30日補充該協議有關農業技術合作條文;農業技術協議延期:1974年11月15日、1976年10月19日、1978年10月18日、1980年9月16日、1982年7月2日、1984年9月11日、1986年6月4日、2003年3月27日、2005年12月14日、2007年7月18日;農業技術協議續約:1996年8月7日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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