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羅馬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羅馬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羅馬尼亞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9-194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羅馬尼亞的相關事務由駐斯洛伐克臺北代表處駐匈牙利臺北代表處共同管轄[1]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於羅馬尼亞設立布加勒斯特臺灣貿易中心[2]

中華民國—羅馬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

羅馬尼亞

政治

外交

綠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當時的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

1939年7月3日,兩國建立公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布加勒斯特設立中華民國駐羅馬尼亞王國公使館,並派駐公使。羅馬尼亞則未設立公使館、派駐公使。

1940年,羅馬尼亞加入軸心國。12月1日,羅馬尼亞承認满洲国

1941年7月1日,羅馬尼亞承認汪精衛政權,7月10日,與中華民國斷交,7月15日,關閉駐羅馬尼亞公使館。珍珠港事件后,12月11日,國民政府对納粹德國意大利王國大日本帝國宣戰,羅馬尼亞間接與中華民國處於敵對狀態。

1950-1990年代東西方陣營的「冷戰」期間,中華民國在意識形態制度上均偏向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陣營,復加上以蘇聯為首的共產集團國家的封閉,導致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幾乎沒有官方往來。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等23國[註 1]所提出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國的合法權利」議案進行表決。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結果通過。根據《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大會議事規則,提案通過即成為正式決議,是為《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馬爾地夫阿曼等3國未投票。代表中國正統中華民國政府,以外交部長周書楷為代表,在表決之前數小時,於大會上主動宣布退出聯合國。日後,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稱為「排我納案」。

1989年的「東歐劇變」使羅馬尼亞轉型為民主國家並重新對外開放,雙方始恢復往來。

1991年4月,羅馬尼亞外貿協會主席柯拉斯(Mircea Nicolae Coras)開始與台灣接觸。[4]

1993年11月,中華民國駐匈牙利代表魏武煉訪問羅馬尼亞。[4]

1995年6月,中華民國經濟部長江丙坤率團赴瑞士參加蒙太納論壇,期間會見羅馬尼亞副總理兼經濟改革政策協調會主席柯希亞[4]

1995年8月,羅馬尼亞民主會議主席、布加勒斯特大學校長康斯坦丁奈斯科抵台訪問。(於1996年11月當選總統[4]

1996年5月,羅馬尼亞參議院經濟委員會主席沙拉基恩抵台參加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4]

1997年9月,羅馬尼亞農業部長卡瑞雷斯庫抵台訪問。[4]

2008年1月,羅馬尼亞前總統康斯坦丁奈斯科抵臺訪問,期間會見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5]

2009年6月,中華民國駐匈牙利代表高碩泰前往羅馬尼亞參加布加勒斯特電腦暨電子展,並會見通訊暨資訊科技部長桑杜[6]

2021年4月2日,臺灣太魯閣號列車發生事故,造成重大傷亡,羅馬尼亞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副主席本-奧尼·阿德萊恩表示哀悼。[7]

中華民國駐羅馬尼亞王國公使(1939-1941年)

姓名任命到任遞交国书離任外交衔级外交職務
梁龍1939年7月15日1939年9月7日1939年10月18日1941年7月15日公使特命全權公使

由大日本帝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駐羅馬尼亞王國公使(1941-1945年)

姓名任命外交衔级外交職務備註
李芳1941年9月19日公使特命全權公使駐匈牙利公使

羅馬尼亞王國駐由大日本帝國成立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使(1941-1945年)

姓名任命到任遞交國書離任外交衔级外交職務備註
巴格列斯哥
1941年7月1941年7月28日1941年7月30日1943年4月30日公使特命全權公使駐日本公使兼任
拉都列斯哥
1945年公使特命全權公使駐日本公使兼任
1944年專任公使

經濟

貿易

2005年10月,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於首都布加勒斯特設立台灣貿易中心[2][8]

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雙邊貿易額不大,主要原因是羅馬尼亞貿易往來集中在欧洲,且在歷史上親近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關係較淺。此外,商品多由歐洲其他國家經陸路進口至羅馬尼亞,在羅馬尼亞加入欧洲联盟後,經陸路進口至羅馬尼亞更是方便,這些因素都降低與羅馬尼亞的直接貿易額。[9]

近四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10]
年分貿易總額年增減排名出口至羅馬尼亞年增減排名自羅馬尼亞進口年增減排名
2019300,174,2635.135%62191,078,1495.047%53109,096,1145.289%60
2020298,637,2040.512%62189,166,9691.000%49109,470,2350.343%63
2021422,775,58941.568%61291,935,65954.327%48130,839,93019.521%67
2022485,282,42314.785%61339,247,52416.206%50146,034,89911.613%68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羅馬尼亞的主要項目為:集成电路車輛之零件與附件印制电路板鋼鐵螺釘螺栓螺帽鉚釘墊圈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传动轴曲柄軸承齿轮或滾珠;特定用途機器之零件與附件記憶錄音錄影裝置;合成纖維絲紗、切削金屬用車床、車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液晶裝置、激光、其他光學用具與儀器;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其他塑料製品與其他材料制成品自動資料處理機、磁性或光學閱讀機眼鏡护目镜與類似品;橡膠或塑膠加工機、滾珠或滾子軸承手提工具氣動液壓或裝有電力或非電力之原動機者;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電路開關或連接器、家具及其零件、其他鋼鐵製品、電音響或視覺信號器具;变压器、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競技運動或戶外遊戲用物品與設備游泳池與袖珍游泳池;材料加工機床、特定用途器具之零件等。[11]

自羅馬尼亞進口的主要項目為:以木材或其他木質纖維製成之粒片板定向粒片板與類似板;鋼鐵製無縫管與空心型、新橡膠氣胎;電热水器、電加熱器、電熱美髮器與烘手機、電熨斗、其他家用電熱器具、電熱電阻器;車輛之零件與附件、滾珠或滾子軸承、箱盒袋類容器、男用或男童用服飾、自動調節或控制用儀器與器具、女用或女童用服飾、木料、熱軋之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電路開關或連接器;離心分離機、液體或氣體過濾與淨化機具;傳動軸、曲柄、軸承、齒輪或滾珠;針織鉤針織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外穿式背心與類似品;無線電廣播电视之傳輸器具、攝影機数码相机;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鐵路電車道軌道固定裝置與配件,機械式信號安全交通控制設備與零件;機器、工廠或實驗室設備;變壓器、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控電或配電用板或櫃、、內裝有电动机之家用電動用具;示波器频谱分析仪、供計量或偵測游離輻射之器具;板、片與扁條;座物等。[12]

投資

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截至2020年,臺商在羅馬尼亞的總投資金額約1,447萬美元,計有4件;另根據駐外機構統計[註 2],若包括經第三地轉投資,總投資金額約2億2,400萬美元,計有6件。投資項目包括电子计算机硬體紡織電子零組件電線電纜制造业。臺商創立的ROMCABON SA集團在羅馬尼亞擁有9家相關企業,員工將近4,000人,佔羅馬尼亞寶特瓶家電回收處理的90%市場佔有率,亦有電線電纜、电池照明等廢資源回收,其回收再利用的產品銷往西欧各國,是欧洲最重要的塑料回收商之一,也是歐洲各國中唯一能具備將各種相關廢資源處理技術整合在同一個平台的綜合性回收商,該集團股票並在布加勒斯特證券交易所上市。2011年,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東南歐基金(SEEF)簽約合作,共同投資2,350萬欧元於羅馬尼亞成立Green Group控股公司以建置該國首座整合性的高科技環保回收園區。其他例如電腦信息技术廠商的華碩宏碁技嘉科技威剛科技、億鴻系統科技等以駐點方式在羅馬尼亞亦有市場地位。[13][14][15]目前無臺商或臺僑組織,亦無臺灣的金融機構[16]

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截至2020年,羅馬尼亞在臺灣總投資金額約24萬8,000美元,計有11件。投資項目包括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專業、科學與技術服務;藝術、娛樂與休閒等服務業[13]

會展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每年籌組貿易拓銷團,前往羅馬尼亞辦理一對一貿易洽談會,是雙方最重要的經貿交流活動;羅馬尼亞前往臺灣採購、參觀臺北各項國際商展亦快速增加。[8]

犯罪事件

2016年4月,中華民國刑事警察局破獲以羅馬尼亞人為首的偽卡盜刷集團,入台假觀光真取款。其中年資最久的羅馬尼亞籍嫌犯,不僅有盜錄、偽造信用卡提款卡技術、統籌車手取款,同夥入台也負責統籌、安排吃住、行程,堪稱集團內的「台灣通」。還誘騙1名台灣大地主的女兒,並和該女子生有1女。[17]

協定

雙邊文件
日期簽署備註
1997年5月5日《中羅(馬尼亞)國際快捷郵件服務瞭解備忘錄[18]
2006年9月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羅馬尼亞商工總會合作協議》[9]
2012年《布加勒斯特臺灣貿易中心與巴克烏商工會合作協議》[9]
2014年10月16日《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羅馬尼亞中小企業協會合作備忘錄》[註 3]
2014年11月12日《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布拉索夫商工會合作備忘錄》[註 4]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羅馬尼亞適用「歐盟免簽證」。
歐盟羅馬尼亞護照羅馬尼亞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免簽證

歐盟成員的羅馬尼亞尚未獲准加入申根區,但基於《申根公約》,該國實行與申根區相同的簽證政策。[20]歐洲申根區給予持有載明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可以歐盟免簽證入境,停留日數單獨計算,不與申根區合併,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90天。近年中東國家恐怖活動升高,同時為打擊人口走私,以及羅馬尼亞為加速進入申根區等因素,對外籍旅客入境審查從嚴。用免簽證方式入境以從西歐國家轉機為宜,避免經由中東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羅馬尼亞布加勒斯特亨利·科安德国际机场轉機亦可免簽證。[21][22][23]

羅馬尼亞國民持有歐盟護照者也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90天。[24]

交通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23年7月13日):

駕車

持有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國際駕駛執照可在羅馬尼亞短期駕車。[25]

注釋

  1. 阿爾巴尼亞人民共和國阿爾及利亞緬甸剛果人民共和國古巴赤道幾內亞幾內亞伊拉克馬利茅利塔尼亞尼泊爾王國巴基斯坦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塞拉利昂索馬利亞錫蘭蘇丹民主共和國敘利亞坦尚尼亞葉門民主人民共和國阿拉伯葉門共和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尚比亞[3]
  2. 駐斯洛伐克臺北代表處駐匈牙利臺北代表處共同管轄對羅馬尼亞事務。[1]
  3. 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秘書長黃文榮與羅馬尼亞中小企業協會長奧維迪(Nicolescu Ovidiu)在臺北共同簽署。[8]
  4. 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秘書長黃文榮與布拉索夫商工會長哥斯帝亞(Silviu Costea)在臺北共同簽署。[19]

參考資料

  1.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6).
  2.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1月13日).
  3. . 鳳凰網.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4.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0).
  5. .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08年1月24日 [2022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3月18日).
  6.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09年6月5日 [2022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月2日).
  7.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年4月5日 [2021年4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4月6日).
  8. 張佩芬. . 中時新聞網. 2014年10月16日 [2022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月2日).
  9.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2-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0.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11.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2-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2.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2-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3. 雙二組駐外服務小組.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1年1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年1月4日).
  14. (PDF).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 2020年8月.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年1月2日).
  15. 布加列斯特台灣貿易中心. . 經貿透視雙周刊. 2011年12月21日 [2022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3月18日).
  16.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2-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17. 楊佩琪. .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2016年4月28日 [2017年5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22日).
  18.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 陳宗慶. . 中時新聞網. 2014年11月13日 [2022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1月2日).
  20. . 羅馬尼亞外交部. [2015-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8).
  21.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2.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23.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3).
  24.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6).
  25.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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