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馬拉威關係
中華民國—馬拉威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拉威共和國之間的雙邊關係。兩國於1966-200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馬拉威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兼轄。[1]
马拉维 |
中華民國 |
---|
政治
外交
馬拉威於1964年獨立時,即邀請中華民國參加獨立慶典。[2]
1966年7月6日,馬拉威獨立兩週年暨改制共和國紀念,中華民國再次獲邀前往慶賀。7月11日,兩國建交。9月,於首都里朗威設立中華民國駐馬拉威共和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2]
1967年8月,馬拉威總統班達訪問中華民國,並會晤總統蔣中正。
1993年,馬拉威派駐中華民國大使,由駐日本大使兼任。
1998年1月,馬拉威新聞部長姆帕書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外電引述《新华社》報導,姆帕書在北京表示,馬拉威準備朝與其關係正常化的目標努力。中華民國方面由駐馬拉威大使館表達嚴重關切與遺憾,姆帕書否認發表有關言論,馬拉威總統莫魯士亦向駐馬拉威大使石承仁保證,兩國邦交穩固。[3][4]
1999年12月,於首都台北設立馬拉威共和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並派駐專任大使。[5]
2007年12月28日,馬拉威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6]2008年1月14日,中華民國與馬拉威斷交。[7]
2009年2月,馬拉威總統莫泰加坦言馬拉威與中國建交後獲利未如預期,甚至比不上過去與台灣有邦交時所獲得的幫助,馬拉威當初與台灣斷交並與中國建交是錯誤的決定,自責「無法向馬拉威人民交代」。[8]
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兩國斷交前,馬拉威曾多次支持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
1993、1994年10月,馬拉威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為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議題執言;[9][10]1995年9月,馬拉威與其他19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第50屆聯合國大會設立研究委員會將「根據會籍普遍原則並按照分裂國家在聯合國已建立的平行代表權模式,審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在國際體系中的特殊情況」案列入議程。[11][12]其後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以及聯合國成立50週年特別紀念會議中發言支持;[13][14]1997年9月,馬拉威在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支持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15]1998年7月,馬拉威與其他14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基於國際情勢之變遷以及中國分治之事實,應重新檢討聯大第二七五八(貳拾陸)號決議」案列入議程。[16][17]9月,在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支持;[18]1999年9月,馬拉威與其他12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應審視中華民國在台灣所處之特殊國際處境,以確保其二千二百萬人民參與聯合國之基本權利獲得完全尊重」案列入議程。[19]9月,在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支持;[20]2000年8月,馬拉威與其他13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應審視中華民國在台灣所處之特殊國際處境,以確保其兩千三百萬人民參與聯合國之基本權利獲得完全尊重」案列入議程;[21][22]2001年8月,馬拉威與其他15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有必要審視在台灣之中華民國所處特殊國際處境,俾確保其兩千三百萬人民參與聯合國工作和活動之基本權利獲得充分尊重」案列入議程。[23][24]11月,在大會的總辯論中發言支持;[25]2002、2003年8月,馬拉威與其他14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中華民國(台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案列入議程;[26][27]2004年8月,馬拉威與其他14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案列入議程;[28]2006年8月,馬拉威與其他16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臺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及參與問題」案列入議程;[29]2007年8月,馬拉威與其他15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連署提案,要求聯合國大會將「促請安全理事會依據安理會議事規則第59、60條及聯合國憲章第4條,處理台灣之會員申請案」列入議程,這是首度由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以臺灣名義申請入會。[30][31]
1997年5月,馬拉威與其他8個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提案「邀請中華民國以观察员身份參與世界卫生大会」;[32]2002年5月,馬拉威在世界衛生大會(WHA)發言支持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向世界衛生組織執行委員會與大會提案,將「邀請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界衛生大會」案例入議程;[33]2005、2006年5月,馬拉威在世界衛生大會發言支持。[34][35]
馬拉威
職稱 | 姓名 | 日期 | 備註 |
---|---|---|---|
總統 | 莫魯士 莫泰加 | 1996年10月、1999年11月、2003年10月 2005年1月、2007年9月 | [2][36][37] [38][39] |
副總統 | 馬賴維 | 1996年5月、2000年5月 | 兼任國防部長[2][5] |
國會議長 | 姆延貝 姆帕書 卡松葛 齊曼哥 | 1997年7月、2004年10月 2001年10月 2004年1月 2006年10月 | [2][40] [41] [40] [42] |
僅列舉部分名單:
外交暨國際合作部長姆泰福[2]、齊佩泰[43]、白岱爾[44][37]、卡松葛[45]、班妲[46]、國防部長辜華魯(Joseph Kubwalo)[43]、姆延貝[44]、衛生部長湯生[43]、姆瓦瓦(Yusuf Mwawa)[47]、恩高潔(Majorie Ngaunje)[48]、社區服務部長卡托拉皮里[49]、貿易暨工業部長卜米薩(Kaliyoma Phumisa)[5]、卡列索(Peter Kaleso)[47]、李朋嘉[48]、農業暨水利部長齊佩泰[50]、班答[2]、穆沙(Uladi Mussa)[46]、教育暨科技部長賓甘紀[43]、新聞暨觀光部長史坦布利(Clement Stambuli)[5]、婦女暨兒童事務部長白岱爾[2]、交通暨公共工程部長朱帕(Peter Chupa)[36]、財政經濟計畫暨發展部長齊曼哥[51]、齊倫帕[52]、貢德威[48]、土地房屋暨都市發展部長馬洛亞[47]、卜米薩[40]、地方政府暨農村發展部長伍平維(Patrick Mbewe)[47]、能源礦業暨自然資源部長班韃[46]、中央銀行總裁姆貝偉(Victor Mbewe)[46]、檢察長瓦地(Ishmail Wadi)[40]、陸軍總司令秦巴友(Joseph Chimbayo)[44]、常駐聯合國代表魯大衛[43]。
經濟
貿易
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馬拉威 | 年增減 | 排名 | 自馬拉威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
2019 | 3,879,619 | ▼29.344% | 169 | 1,286,268 | ▼47.664% | 170 | 2,593,351 | ▼14.499% | 137 |
2020 | 2,901,886 | ▼25.202% | 172 | 901,948 | ▼29.879% | 177 | 1,999,938 | ▼22.882% | 142 |
2021 | 4,356,064 | ▲50.111% | 169 | 443,969 | ▼50.777% | 187 | 3,912,095 | ▲95.611% | 130 |
2022 | 4,333,915 | ▼0.508% | 171 | 1,358,557 | ▲206.003% | 173 | 2,975,358 | ▼23.945% | 136 |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馬拉威的主要項目為:合成纖維絲紗梭织物;自動資料處理機、磁性或光學閱讀機;針織或鉤針織品;硫化橡膠製輸送或傳動帶、輪帶;翻修或已使用、實心或半實心橡膠輪胎;橡膠或塑料加工機;纱线、織物或紡織纖維成品之處理機器;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醫學用儀器與用具、特定用途機器之零件與附件、織機;機器之輔助機械、零件與附件;電話機與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或其他資料之器具;縫紉機;塑膠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塑膠製瓶塞、蓋子與其他栓塞體;液體比重计與類似浮動儀器、溫度計與雙管溫度計、高溫計、氣壓計、濕度計;变压器、靜電式變流器與電感器;已否具有其他氧官能之醛、醛之環狀聚合物、三聚甲醛;塑膠板、片、膜或條;传动轴、曲柄、軸承、齿轮或滾珠;監視器與投影機、電視接收器具;液體或粉末之發射、散播或噴霧用機具、滅火器、噴槍、噴水蒸汽機或噴砂機與類似噴射機器;空氣泵或真空泵、空氣或其他氣體压缩机與风扇;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剂產品與調製品;利用印刷版、滾筒與其他印刷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與傳真機;以紡織物被覆處理之橡膠線與繩、以橡膠或塑膠披覆處理之紡織紗;雷达器具、無線電導航器具與遙控器具等。[60]
自馬拉威進口的主要項目為:烟叶、集成电路、咖啡或含咖啡成分之代替品、茶葉、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去莢之乾豆類蔬菜;手表、怀表與其他錶等。[61]
台商組織
除「馬拉威台灣商會」外,另於2007年成立「馬拉威台灣商會首都分會」。[48]
援助
農業
1965年12月,中華民國派駐馬拉威農耕隊。1967年8月,馬拉威總統班達抵台訪問,要求擴大農業技術合作。[2]斷交前,中華民國技術團本部設於首都里朗威,另設有糧食、園藝發展訓練暨推廣中心,以及蔬菜種子繁殖中心。協助發展園藝、糧食作物(以玉米為主,稻作為輔)、小型農田水利等3項計畫。[44]
醫療
2000年2月,中華民國派駐馬拉威醫療團,並委託長庚醫院代訓專科醫師。此外,協助興建的姆祖祖中央醫院於11月啟用,主要進行愛滋病研究與防治。[5]
2002年7月,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接受中華民國外交部委託辦理駐馬拉威醫療團業務,開啟援外醫療團業務委託國內醫療機構經營的先例。[62]
協定
日期 | 簽署 | 備註 |
---|---|---|
1965年8月20日 | 《中華民國與馬拉威間之技術合作協定》 | [註 1] |
1991年11月1日 | 《中華民國政府與馬拉威共和國政府間雙邊空運協定》 | 以下簡稱中馬 |
1994年4月12日 | 《中馬引渡條約》 | |
1995年4月22日 | 《中馬投資保證協定》 | |
1998年6月2日 | 《中馬(拉威)國際快捷郵件服務瞭解備忘錄》 | |
1998年9月11日 | 《中馬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 [註 2] |
1999年3月3日 | 《中馬新聞交流協定》 | |
1999年12月3日 | 《中馬技術暨職業訓練合作協定》 | [註 3] |
2000年11月 | 《淡江大學與馬拉威大學學術交流合作協定》 | [5] |
2005年1月13日 |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拉威共和國政府間醫療合作協定》 | |
2005年12月14日 | 《中馬派遣中華民國志工協定》 | |
2014年2月18日 | 《中馬關於洗錢及資助恐怖分子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 | [註 4] |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需先至馬拉威移民局網站下載簽證申請表,後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資料,核准後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馬拉威,停留最多30天但可延長。相關事宜可詢問馬拉威駐日本大使館。入境須提供抵達前72小時內之2019冠状病毒病PCR檢測陰性證明或完整疫苗接種證明。[66][67]
持馬拉威護照的馬拉威國民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68][69]
注釋
- 1965年12月3日續簽,1966年7月11日第一議定書、1969年1月22日第二議定書、1969年10月28日第二議定書效期換文、1972年5月2日第三議定書、1973年11月8日第四議定書,1975年12月18日延期換文,1977年4月14日、1980年3月19日、1984年9月13日、1993年3月29日續簽
- 2001年9月11日、2005年1月13日續簽
- 2000年11月2日延期換文、2002年4月15日續簽,2002年12月4日、2003年1月11日延期一年換文,2004年1月11日續延效期換文、2005年8月31日續簽
- 由中華民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馬拉威共和國金融情報中心共同簽署。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1月16日 [2020年4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9年1月30日 [2020年5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0).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1年4月10日 [2018年1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8年1月14日 [2018年1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2015-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6).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3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4年10月14日 [2019年7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9月21日 [2022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7月20日 [2022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26日 [2019年7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10月 [2019-06-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2-17).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9月12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30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7月9日 [2019年8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10月3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9年9月16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2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9年10月3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0年8月4日 [2019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0年9月8日 [2019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1年9月12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28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1年9月15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27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1年11月17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2年9月12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3年8月6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4年8月11日 [2019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9月14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6年8月11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7年8月15日 [2022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7年8月24日 [2019年6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7年5月 [2019-06-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14).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2年5月13日 [2019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30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5年5月17日 [2022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6年5月23日 [2022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3年10月6日 [2022年7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7月11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5年1月7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1年10月5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6年10月5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0).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3).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2).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8年7月4日 [2019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4月5日 [2020年4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10月1日 [2019年2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9年4月22日 [2020年5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7年6月5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5年11月20日 [2019年3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3月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89年6月27日 [2019年1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6年7月7日 [2021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11月25日 [2019年2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9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8年8月28日 [2020年5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7).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4年10月21日 [2022年7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7月30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1年3月20日 [2019年2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6日).
- 公眾外交協調會. .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2年4月24日 [2019年2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5).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9).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7).
-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參見
-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 馬拉威駐外機構列表
- 駐馬拉威外交機構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