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塔纳广场爆炸案
丰塔納廣場爆炸案是一起於1969年12月12日發生的恐襲事件,這起事件由極右翼恐怖分子策劃並實施。兇手在米蘭丰塔納廣場的義大利國家農業銀行總部放置了一枚炸彈,事件最終造成17人死亡,88人受傷。[1]
丰塔納廣場爆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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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色年代的一部分 | |
於2007年12月拍攝之義大利國家農業銀行 | |
位置 | 義大利米蘭市丰塔納廣場 |
日期 | 1969年12月12日 16:45(UTC+1) |
目標 | 義大利國家農業銀行總部 |
類型 | 恐怖襲擊 |
武器 | 炸彈 |
死亡 | 17 |
受傷 | 88 |
主謀 | 卡洛·迪吉利奥(極右翼新法西斯軍事恐怖組織新秩序的成員)与其他未確定之合作者 |
背景
經過
1969年12月12日下午4時37分,一枚含有7公斤TNT的炸彈在義大利農業銀行總部內爆炸,造成13人當場死亡(3人搶救無效死亡,另1人於1年後因爆炸事件產生之健康問題逝世),88人受傷。[2][3]警方後又在位於斯卡拉廣場(Piazza della Scala)的義大利商業銀行米蘭總部發現第二枚未爆彈,這枚炸彈於發現當晚被拆彈小組引爆[3]。
下午4時55分,另一枚炸彈在連接國家勞動銀行威尼托大街入口與圣巴西利奥大街入口之地下通道爆炸。5時20分至5時30分,羅馬市祖國祭壇與威尼斯廣場相繼發生兩次爆炸,這兩次爆炸導致16人受傷[3]。
警方反應
丰塔納廣場爆炸案發生後,警方隨即抓捕了約80名可能為極端分子的左翼人士以進行調查,其中包括最初被指控参与爆炸事件的无政府主义者朱塞佩·皮内利(Giuseppe Pinelli)和彼得罗·瓦尔普雷达(Pietro Valpreda)。[4]
朱塞佩·皮内利在被警方逮捕後隨即被帶回審訊,12月15日,朱塞佩·皮内利經過長達三日的審訊後,在警局四樓墜樓身亡。檢方宣稱其死因為疾病,隨後因身體無力支撐而自窗口跌下。負責審訊朱塞佩·皮内利的三名警察與一名專員經調查後被判定無罪(因其墜樓時該專員並不在場)。[5]
彼得罗·瓦尔普雷达被一名出租車司機科内利奥·罗兰迪 (Cornelio Rolandi) 指控,稱其於案發當日(12月12日)攜帶一個大型手提箱在凯萨雷贝卡里亚广场乘坐出租车,最終在丰塔納廣場下車。[6]最終因提供之不在場證明不足,彼得罗·瓦尔普雷达被判處3年預防性拘留。1987年,法院因證據不足,宣告其無罪。
最終判決
警方在進行調查時亦有懷疑極右翼法西斯組織「新秩序」,最終於1972年3月3日,該組織之創始人皮诺·劳蒂(Pino Rauti)、乔瓦尼·文图拉(Giovanni Ventura)和弗朗哥·弗雷达(Franco Freda)被捕,他們被指控策划了1969年4月25日針對米兰贸易博览会和火车站的恐怖袭击、1969年8月8日至9日使用炸彈襲擊列車,随后策劃並實施了丰塔纳廣場爆炸案。[7]
1987年,法院裁決因證據不足,雖然可以證明三人均與丰塔納廣場爆炸案有關,但無法確定是誰策劃並實施了這次案件,乔瓦尼·文图拉和弗朗哥·弗雷达均因在米蘭放置炸彈而被判處16年有期徒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