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寧日

丹寧日英語:Denim Day)每年4月最後一個周三為丹寧日, 是個鼓勵人們穿上牛仔褲喚起強暴性侵相關意識的活動。

背景

在1992年的羅馬,一名45歲的駕訓班教練被指控,在上課時,唆使一名18歲的女孩到郊外,強暴了她一個小時,並對她做出死亡威脅,表示如果她告訴任何人,他將會殺了她。那天晚上受害者向她的父母哭訴,她的父母同意協助她提出告訴。雖然被指控的強暴者遭到定罪和判刑,但義大利最高法院在1998年推翻了此一定罪,因為受害者穿著非常緊身的牛仔褲,強暴者辯稱是她的自己脫下牛仔褲,因此是合意的性行為(「因為受害者身穿牛仔褲非常緊,她必須幫助他脫下牛仔褲...它不是強暴而是合意的性行為」)。意大利最高法院在其判決中表示:「這是一個共同經驗的事實,如果沒有穿著牛仔褲的人的積極合作,幾乎不可能脫下緊身牛仔褲。」 [1] 直到2008年,另一宗加害人同樣強調被害人「穿著緊身牛仔褲不可能被性侵」的案件,法官以「牛仔褲不能與任何形式的貞操帶相比」為由,認定被告性侵罪名成立。至此對強暴控訴不再有「牛仔褲可以抵禦強暴」的說法。[2]

回響

這一判決引發了廣大的抗議。判決確定之後的第二天,女性在意大利議會穿牛仔褲抗議,並舉著標語:「牛仔褲:強暴的藉口」。作為指標,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加利福尼亚州众议院也開始效仿。不久之後,洛杉磯針對女性侵犯委員會執行主任(現在的「和平大於暴力」組織)使得丹寧日成為年度盛事。 截至2011年4月,至少有美國20個州正式肯認了丹寧日。在這一天穿牛仔褲已成為抗議強暴迷思的國際象徵。

響應行動

在台灣,2017年由現代婦女基金會開始響應丹寧日,結合「性同意權only YES means YES[3]」觀念,並設定年度主題,為台灣第一個響應的非營利組織。

  • 2017年主題為「沒有同意就是性侵[4]
  • 2018年開始大規模響應,由藝術家曲家瑞代言,主題「穿著由我,騷擾止步[2]」,呼應丹寧日,並邀請實踐大學服裝設計系設計公益周邊,強調穿著不能成為性暴力的藉口。
  • 2019年由藝人黃遠梁妍熙梁心頤代言,主題「用支持取代批判[5]」,表達反對責備被害者的聲音,要求追究加害者責任,為終止性暴力倡議。

∗ 2020年由藝人安心亞代言,主題為「停止責備 陪伴傾聽」[6],呼籲大眾停止責備被害人,也希望能做到陪伴傾聽,溫柔接住每一個性創傷故事。

  • 2021年由藝人安心亞吳可熙代言,主題為「展開復原心旅程」[7],呼籲大眾從理解、體會被害人困境開始,進而成為友善的陪伴者,成為復原力的一份子。

資料來源

參考文獻

  1. Faedi, Benedetta. . Columbia Journal of European Law. 2009 [April 26,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28日).
  2. . 自由電子報. [2019-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中文(臺灣)).
  3. www.38.org.tw. . www.38.org.tw. [2019-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4. 聯合影音. . 聯合影音. [2019-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9) (中文(臺灣)).
  5. . 自由電子報. [2019-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7) (中文(臺灣)).
  6. 林奕如. . ETtoday新聞雲. [2021-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6).
  7. 陳奕全. . 自由時報. [2021-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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