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专区
丽水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浙江省南部。
1949年设置,专员公署驻丽水县(今丽水市莲都区)。辖丽水、云和、松阳、宣平、龙泉、缙云、庆元、景宁8县。
1952年,撤销丽水专区,将丽水、云和、景宁、庆元、龙泉5县划归温州专区;宣平、松阳2县划归衢州专区;缙云县划归金华专区。
1963年,恢复丽水专区,专署驻丽水县。辖原属温州专区的丽水、龙泉、云和、青田4县和原属金华专区的遂昌、缙云2县。辖6县。
1973年,恢复庆元县(于1958年并入龙泉县)。同年,撤销丽水专区,改置丽水地区。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的批复 |
- 戴均良等. .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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