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伟 (1932年)
乔伟(1932年1月—1997年9月12日),又名乔木青,男,黑龙江林甸人,中国法学家[1],曾任山东大学法律系主任,是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创建者和奠基人之一[2]。
乔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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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 |
国籍 | ![]() |
别名 | 乔木青 |
教育程度 | 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1951年-1955年) |
职业 | 法学家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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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32年,生于黑龙江。
1951年,考入东北人民大学(今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1955年,毕业留校任教,因“反胡风运动”、打击“右派”等而受牵连迫害。[3]1978年,重新回到吉林大学法律系,正常从事研究事业。
1983年,乔伟转入山东大学,并于次年担任系主任,并曾担任山东大学发法学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1997年,因病去世。
纪念
2012年,于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法学院附近建立乔伟先生塑像,同时成立乔伟法学教育资金,初始注资300万元。[4]2019年6月15日,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树立乔伟先生塑像,并未乔伟法学教育基金再次注资100万元。[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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