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地区

九江地区(九江行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已撤销的地区,在今江西省北部。1970年置,专署驻县级九江市

九江地区
 中国江西省地区
1970年-1983年
首府县级九江市1970–1980.3.28
地级九江市1980.3.28–1983.7.27
歷史 
 成立
1970年
 废除
1983年7月27日
前身
继承
九江专区
九江市
今属于地级九江市

历史

1970年,九江专区更名为九江地区,专员公署更名为行政公署[1]

1980年3月28日批复,九江地区下辖的县级九江市升格为省直辖九江市,九江地区驻地不变在省直辖的九江市[2]

1983年7月27日批复,撤销九江地区行政公署,原九江地区的九江、彭泽、湖口、都昌、星子、永修、德安、瑞昌、武宁、修水10县划归地级九江市管辖[3]

行政区划

1982年辖10个[4]

九江地区行政区划
区划代码[5] 区划名称 政府驻地
362600九江地区 地级九江市
362621九江县 沙河街镇
362622瑞昌县 湓城镇
362623武宁县 新宁镇
362624修水县 义宁镇
362625永修县 涂埠镇
362626德安县 蒲亭镇
362627星子县 南康镇
362628都昌县 都昌镇
362629湖口县 双钟镇
362630彭泽县 城关镇
注:本表格没有给出县级市驻地

参考文献

  1. . [2015-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30).
  2. . [2015-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3. . [2015-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4. . [2015-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8).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规划财务司.
前任:
九江专区 (1949年9月6日–1970年)
九江地区 (1970年–1983年7月27日) 繼任:
九江市 (1980年3月28日–至今)
由九江地区管辖改为省直辖
繼任:
九江市 (1983年7月27日–至今)
撤销并入地级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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