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事業廢棄物英語:)包括工業廢料英語:)和商業廢料英語:),是事業單位產生之廢棄物,可分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二類。

法律

2012年11月28日修正公布的中華民國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對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定義如下:

  • 有害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具有毒性、危險性,其濃度或數量足以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廢棄物。
  • 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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