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得水
生平
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组织参与一一·四暴动,并之后历任中国工农红军胶东游击队特务大队长等职。抗日战争爆发后,组织天福山起义,并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长[1],山东胶东五支队营长、团长、胶东五旅十四团团长,胶东东海军分区副司令员兼专员,1942年7月担任胶东东海军分区司令员兼烟台、威海警备司令[2]。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胶东军区人武部第一副部长[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浙江台州军分区司令员;1950年—1961年8月,担任浙江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建筑工程处主任等职。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后,担任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安徽省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67年2月15日,死于狱中,终年六十二岁[4]。
参考
- 中共文登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 . 中共文登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 1986.10: 23.
- 文登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 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 1996.12: 952. ISBN 7-5074-0755-1.
- 威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 威海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2.11: 63.
- 本书编写组编. .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4.06: 64–65. ISBN 978-7-209-08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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