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刚 (1973年)

于志刚1973年5月—2022年5月3日),男,汉族河南洛阳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

于志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任期
2018年3月5日—2021年1月22日
个人资料
出生1973年5月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
逝世2022年5月3日(2022歲—05—03)(48—49歲)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籍贯河南洛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96年12月加入-2021年6月28日开除)
学历

个人生平

于志刚高考成绩河南省前三,1991年至2001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硕博连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出站[1]。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担任刑法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3],同年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他妻子与他本科同班、研究生同校。

2018年3月18日,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4][5][6]。2021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8],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遭到罢免[9]

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于志刚进行了双开处分[10]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11]

2022年5月3日,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溢血逝世,受贿案终止审理。[12][13]

获得荣誉

  • 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
  • 2010年,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联委员[1]
  •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
  • 霍英东青年教师奖[1]
  •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1]
  • 司法部科研成果奖[1]
  •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
  • 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
  • 宝钢优秀教师奖[1]

参考文献

  1. 采访/李宣谊 文/校报 杨默 学生记者 武明星. . 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 2019-03-10 [2021-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2. . 新京报网.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3. .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 [2019-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4. . 中国人大网.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5. . 中国人大网.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4).
  6. . 中国高校之窗. [2019-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7. . 中新网. [2021-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8.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1-22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9).
  9. . 中国人大网. 2021-01-22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9).
  10.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6-28 18:50 [2021-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11. . [2021-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5).
  12. . 星島日報. [2022-05-03].
  13. . 财新网. 2022-12-13 [2022-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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