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軍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中国明代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废除丞相制度的同时,削弱了高级武官的军事统帅权,将大都督府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五府长官通常由亲勋贵族担任,负责全国京外卫所军队的管理。明朝灭亡后,五军都督府制度消亡,不过这一制度为同时期的朝鲜、越南所效仿,建立各自特色的五府制度。
明朝
沿革
五军都督府的前身是大都督府。吴元年(1367),罷大都督,以左右都督為長官。洪武十三年(1380年)相當於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的同时,同時廢除大都督府,並改为中军、左军、右軍、前军、后军等五军都督府。 每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並設有五军断事官。永乐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以原五军都督府加“南京”二字,一如旧制。
五軍都督府彼此平行,互不統轄,各自與兵部直接聯繫,最後奏請皇帝裁定。《明史‧職官志》云:“凡軍制內外相維,武官不得輒下符徵發”。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但无调兵权,兵部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兩者互相制衡,以避免權力過大,與現代國家軍隊概念相同。五軍都督府的成立是為制肘將帥擁兵自重,但亦因此削弱軍事力量,使武將、士卒的社會政治地位日益低微。軍事日益衰敗。《明史‧兵制》稱:“積輕積弱,重以隱占、虛冒諸弊,至舉天下之兵,不足以任戰守,而明遂亡矣”。明代中葉以後,卫所制受到破坏,五军都督府的职权漸被兵部取代[1]。
辖区
注釋
- 万历《明会典》卷二二七《五军都督府·五府通行事例》载:“凡在京在外武职袭替优给,都司卫所呈送该府,行奏过送兵部奏请定夺。……后行奏俱改属兵部。”
参考文献
- 《明史·兵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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