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歷克西斯·弗洛雷斯

亞歷克西斯·弗洛雷斯(,1975年7月18日)是美國聯邦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之一。他在2000年時在賓夕法尼亞州綁架並殺害年僅5歲的小埃里亞娜·迪斯(Iriana DeJesus)而被通緝。

亞歷克西斯·弗洛雷斯
亞歷克西斯·弗洛雷斯,2005年
亞歷克西斯·弗洛雷斯,2005年
美國聯邦調查局十大通緝要犯
指控謀殺
綁票
非法飛行
描述
出生 (1975-07-18) 1975年7月18日
 洪都拉斯
國籍 洪都拉斯
职业水電工
状况
列名日期2007年6月2日
編號487
目前十大逃犯

謀殺

2000年時,亞歷克西斯化名為「卡洛斯」(Carlos)在費城流浪。他獲得了附近居民豪爾赫·孔特雷拉斯(Jorge Contreras)的援助,後者除了提供他衣服和住所外,甚至還幫他謀得一份清潔工的工作。他誠懇而認真的工作態度大大贏得豪爾赫的信任,因而在離家時將家鑰匙交給他,任他自由進出。而小埃里亞娜就在那一天(2000年7月29日)失蹤。目擊者表示曾看到「卡洛斯」與小埃里亞娜手牽著手,顯然已獲得後者的信任[1]

小埃里亞娜的屍體在她失蹤後5天在亞歷克西斯住的公寓裡被找到,那裡早已人去樓空[2]。根據警方的調查,小埃里亞娜在生前曾遭性侵,並在地下室被勒死[1][3]。警方在她的屍體旁發現一件沾了血的上面有政治標誌的襯衫,並被豪爾赫證實那是他借給「卡洛斯」穿的衣服[1]。「卡洛斯」因而成為此命案的最大嫌疑犯。

遣返

「卡洛斯」在小埃里亞娜失蹤的同時也一起消失,警方對他發出通緝令,並將他的側臉畫像刊於「全美通緝犯名單」上,但仍未尋獲。弗洛雷斯之後在2002年時於亞利桑那州被逮捕,罪名是竊盜,但沒有人知道他就是「卡洛斯」。2004年11月警方到他家處理噪音投訴時,弗洛雷斯因為偽造身份證而被逮捕。他告訴移民官員他在搬到亞利桑那前住在伊利諾州紹姆堡[1]。弗洛雷斯因偽造文書而被拘役60天,之後他因非法移民而被遣送回他的母國宏都拉斯[2]

DNA鑑定

2007年3月,鑑識人員透過美國國家DNA數據庫(Combined DNA Index System)確認留在賓夕法尼亞案發現場的卡洛斯DNA與弗洛雷斯的DNA吻合,確定卡洛斯就是因非法移民而被遣返的弗洛雷斯[2]。隨後聯邦調查局在同年6月2日將他加到十大通緝犯名單中,並提供10萬美元的懸賞[2][4]

參考文獻

  1. . 全美通緝犯名單. [2008年11月30日]. (原始内容 (HTML)存档于2009年1月24日) (英语).
  2. . 費城: 聯邦調查局. August 18, 2000 [2008-06-15]. (原始内容 (HTML)存档于2007-06-12) (英语).
  3. (付費). 費城: 費城日報. August 18, 2000 [2009-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6) (英语).
  4. . 有線電視新聞網. [2008-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5) (英语).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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