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配偶

交換配偶,簡稱換偶,是指兩對或以上的伴侶(婚姻關係、民事結合或同居關係)互相交换配偶进行性交,古稱易內通室。《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記載慶封盧蒲嫳易內之事,清朝杜鄉漁隱野叟閒譚》也載述了一對兄弟交換配偶的事[1][2]

交換配偶/非一夫一妻制的象征: The Swing (抽象的秋千)

形式

交換配偶活動可包括:

  • 在旁人觀看下進行性行為
  • 觀看旁人進行性行為。
  • 親吻愛撫或與第三人口交
  • 與配偶以外人士進行性行為。這儘管是一般所理解,並不代表是最常見的。
  • 集體性交:超過兩人進行性行為。

交換配偶,一般牽涉一對配偶或情侶與另一或多於一對配偶、情侶或單身人士進行性行為。

相关法律条文

中国大陆

在中国大陆,此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淫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參考文獻

  1. . SIN TEMPTATION. [2021-05-08] (英语).
  2. .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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