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言論

仇恨言論英語:)是基於屬性英語:)而攻擊個人或團體的言論,例如:性別人種宗教族群殘疾性取向等。即是指一些有意去貶抑、威嚇,或煽動一些針對個別族群作出暴力偏見的言論。言論自由以及仇恨言論之間的關係,一直存在爭論。批評者認為「仇恨言論」一詞常被用來暗中批評那些執行不力的社會政策。

波兰的 SIM 卡,上面印有反对仇恨言论运动的口号“言语有力量,明智地使用它们”

定義

「仇恨言論」是對建基於不同種族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年齡國籍道德取向、身體狀況、宗教社會階層等基礎的個別族群,包含可能涉及歧視內容的言論,其表達形式包括日常的對話、文章,以及在公眾場合的一些行為;而這類言論類型也被稱為「antilocution」,在奧耳波特計量表中屬於第一個階段。

關於仇恨言論的定義不一,部分人認為相關言論是仇恨言論,但可能實際上並無對當事人構成傷害及冒犯(或只是當事人自我感到受到傷害及冒犯),只是言論自由的表現。而對於仇恨言論的定義無限擴大,或可能會影響言論自由的表達權利。

法律觀點

在某些國家的法律中,仇恨言論被描述為禁止使用言語、動作、行為、寫作或展示等,因為它對受保護的群體或個人的基本價值觀,煽動了暴力或不利的行為。或因為它詆毀或恐嚇,受保護的群體或個人的基本價值觀。按某些特點法律可以確定受保護的群體。在很多國家的法律中,仇恨言論不是法律術語,甚至仇恨言論可能被認為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例如美國法律就沒有「仇恨言論」一詞[1]且在美國,仇恨言論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2][3],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而在其他一些國家,仇恨言論的受害者可以根據民法、刑法或這兩種方式尋求補救。使用仇恨言論的網站可能被稱為仇恨網站,這些網站包含互聯網論壇和新聞簡報大多強調一個特定的觀點。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2 April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4 July 2019).
  2. Stone, Geoffrey R. (1994). "Hate Speech and the U.S. Constitution." 存檔,存档日期27 April 2018. East European Constitutional Review, vol. 3, pp. 78-82.
  3. Volokh, Eugene. . The Washington Post. 2015-05-05 [25 June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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