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可容

任可容(1552年—?年,字子賢,一字養弘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任可容

大明明朝廣東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
出生 九月十六日
配偶 楊氏
親屬 曾祖任伯禮,祖任寬,父任僴,母聶氏,子任國楨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第三甲第四名進士。[1]。历官中书舍人,升工部员外郎、遷浙江處州府知府。官至廣東按察副使、廣東參政[2]

参考资料

  1.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六歲中式萬曆五年丁丑科第三甲第四名進士。九月十六日生,行一,曾祖任伯禮;祖任寬;父任僴,儒官;母聶氏。具慶下,妻楊氏。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七名。
  2. 《廣東通志》:任可容,字養弘,懷寧人。萬歷丁丑進士,由浙江處州知府遷廣東按察司副使,兵備惠潮。以風紀自任,下車之日,首建尊經閣、養賢堂以教育士子。時倭犯碣石、柘林諸衛,督兵捍禦,募勇士陳聰等,以計擊破之。逾年復犯南澳,又大破之。遊擊顧臬獲洋商五十五人,指為賊,搒掠誣伏,當事欲盡殪,以上首功。可容察其詞理謬異,一訊立白其寃。長樂盜起,密授方畧,擒渠帥鍾喬贊等,羣盜悉平。内官李鳳議增惠潮税,可容力持不可。御馬太監李敬奉命開礦,横行博羅、長樂間,發掘民間廬墓,爭之不得,乃上書制府,力陳其害,因得具奏撤還。轉本省鹽屯參政,疏通滯引,稽查欺匿,屯務鹺政,釐然一新。會諸司俱缺,兼綰五篆,夙夜經營,不遺餘力,利興弊革,乃以積勞致疾,卒於官。祀廣惠潮名宦。
官衔
前任:
郭宗磐
明朝處州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李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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