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希祖
任希祖(1511年—?年),字元孝,四川保寧府蒼溪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任希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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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四川保寧府蒼溪縣 | |
字號 | 字元孝 | |
出生 | 嘉靖六年(1511年)四月二十五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何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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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四川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九名進士。授陕西朝邑县知县,歷官山東沂州兵備佥事[1]。任內重修臨沂孔廟。遷山西冀北道参议,三十六年八月因久不赴任,玩愒秋防,被逮问,寻降杂职[2]。历袁州府推官,三十八年(1559年)任扬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任彬,祖任謨,父任仲仁,前母李氏;母王氏。具庆下。弟繼祖;繩祖(貢士);纉祖;率祖;法祖[3]。
参考资料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八》:嘉靖三十三年三月癸卯,山东官军捕得济南盗李自名等四十馀人,巡按御史刘锡以闻,因言曹濮兵备副使董德明、沂州兵备佥事任希祖等功可赎罪,东平知州方弘静、千户陈公正,当贼伏境内时,见知故纵,罪当追论,兵部覆奏,诏德明等免究,弘静公正下御史问。
- 《大明世宗实录卷四百四十九》:嘉靖三十六年八月辛丑 总督宣大山西兵部右侍郎杨顺劾奏怀隆兵备副使吴宾、分守冀北道参议任希祖,久不赴任,玩愒秋防,诏锦衣卫官校逮问,寻降杂职用。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登科錄》:民籍,治《詩經》,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一十九名進士。四月二十五日生,行一,曾祖任彬,知州;祖任謨;父任仲仁;前母李氏;王氏。具慶下,妻何氏,弟繼祖;繩祖(貢士);纉祖;率祖;法祖。由府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名。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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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盧賢 |
明朝朝邑县知县 嘉靖二十四年任 |
繼任: 羅文蔚 |
前任: 戴景和 |
明朝袁州府推官 1558年-1559年 |
繼任: 汪若泮 |
前任: 吴桂芳 |
明朝扬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八年- |
繼任: 毛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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