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惟賢
生平
任惟賢年少從事學問有才幹,明白《易經》和《禮經》,嘉靖十九年(1540年)中舉人,謁選後在三十五年(1556年)出任茌平知縣,之後轉任延津,因遭中傷降為嘉興儒學教授。再改任豐縣知縣,就任後立刻崇尚節孝、抑制貪吏、提拔士子、緩徵薄斂,與民休息;官府不設門隸,讓人民自行報案,三個月後縣內大治。當時督河使者潘某僱用萬名人力修築華山河口,他堅持不讓縣民參與,使者三次派下公文責備,他仍神色自若,縣民都願意捐款修築,他卻說:「浪費萬民膏血,一定不會完成,我又何必可惜這個官職!」罷官的文書來到,他還和諸生講書,閱讀後放在一邊繼續講學,講學完畢才說:「這是我的罷官文書。」離任當天士民送到河濱,哭聲震天,後世縣人仍思念他的功勞[2]。
回到黃陂縣後,任惟賢經常和耿定向談論性命理學,某天秀水的刑部官員來縣處理案件,縣內有兩件冤獄由他來辯白,人們拿來金錢致謝,他堅持拒絕,並說:「不要讓僮僕知道,恐怕有人來索取。」著有《五經註釋》流傳,死後鄉人私諡廉毅先生,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入祀鄉賢祠;長子任時、次子任晛、孫子任三畏、任三才、曾孫任琦也是庠生,而玄孫任自任是增生、任榮任是武庠生、任保任則是國子生[1][3]。
引用
- 同治《黃陂縣志·卷八·人物志》:任惟賢,字懋功,嘉靖庚子舉人,性耿介,篤志於學,教授弟子甚眾,任清豐縣教諭政績卓著,厯仕三任歸來貧極,日與耿恭簡講性命之理。恭簡常曰:「昔之原憲,今之懋功也。」適有䘏刑秀水某至黃陂,鄉鄰有兩冤獄,公代白之,其人持金致謝,公堅卻之並囑曰:「毋令僮僕知之,恐來求索也。」著有《五經註釋》行世。萬厯二十四年崇祀鄉賢,長子任時、次子任晛俱庠生,孫三畏、三才俱庠生,曾孫琦庠生,元孫自任增生、榮任武庠、保任國子生。
- 光緒《豐縣志·卷四·職官類下》:任惟賢,黃陂舉人,少績學,明易禮兩經,有大幹略。初下車即恤鰥崇節孝,抑奸貪雪幽滯,緩徵薄斂,與民休息;坐堂不設門隸,任其自投,行之三月一邑帖然。時督河使者潘某起夫萬餘修華山河口,公堅執不從,移文三責而神色自若,闔邑願捐貲助修,公諭之曰:「浚萬民之膏血而委之,必不可成之,吾何惜此一官乎!」後落職牒至,方與諸生講書,閱而置之,仍理前書,講畢乃徐曰:「此吾罷官文書也。」去之日士民書千送至河濱,哭聲震野,移時方散,至今人猶思之。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三百五十九卷》:任惟賢 按《黃陂縣志》:「任惟賢,字功懋,嘉靖庚子舉於鄉,謁選知茌平縣,尋知廩延,中蜚語,謫嘉興儒學教諭。著《五經注釋》以傳,鄉人私諡曰『廉毅先生』。」
參考文獻
- 同治《黃陂縣志》·卷八·人物志
- 光緒《豐縣志》·卷四·職官類下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三百五十九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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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查廷秀 |
明朝茌平縣知縣 1556年-1557年 |
繼任: 張朴 |
前任: 夏茂 |
明朝延津縣知縣 1560年-1562年 |
繼任: 王文學 |
前任: 王球 |
明朝嘉興府教授 1562年-1566年 |
繼任: 曹恬 |
前任: 邱鉉 |
明朝豐縣知縣 1566年-1568年 |
繼任: 尹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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