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軍事區
非軍事區(英語:,縮寫:DMZ),亦可譯為非武裝區、非軍事化區[1][2]等。原為軍事術語,一般是指在接近停戰線(armistice demarcation line)間,對有領土糾紛所設立的緩衝區。在現代,也引申為網路安全用語中(參見DMZ)。[3]
設置非軍事區的目的,多以降低或避免衝突再爆發為主。在非軍事區內的交戰雙方,所屬的各軍事力量或裝備,除非另有約定,都應撤出非軍事區。
非軍事區的分類
現存的非軍事區
已消失的非軍事區
- 滿洲國與國民政府:根據《塘沽協定》,曾在華北成立。於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取消。
- 意大利和法國:根據意大利和法國於1940年6月24日簽訂的法意停戰協定,建立了一段包含由薩伏伊東部、格勒諾布爾延伸至尼斯的非軍事區,旨在法國無法使用那裡的阿尔卑斯防線,意大利實際軍事控制區只有法意邊境地區。該非軍事區長達50公里,並一直由意大利控制。直到1942年11月意大利軍事佔領隆河東面的法國南部而取消。
- 南北越非軍事區:通稱一七線。南北越於越戰前的分界線,因南越戰敗被吞併而消失。
- 斯科普斯山:曾是飛地,受聯合國保護,現與以色列連接。
- 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中立區:1975年,兩國均分該地。
- 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中立區:1970年,兩國均分該地。
- 瑞典-挪威聯合解體:1905年後,兩國協議在彼此邊境1公里處設立非軍事區,1993年廢除。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非軍事區 |
- 國軍簡明美華軍語辭典,中華民國國防部,2009年版。(繁體中文)
- 台海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之建構兩岸劃設非軍事區之探討,第三章「非軍事區」設立之歷史經驗與案例,白永成,2004。(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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