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灶别
伙食灶别是伙食待遇区分的规定,是给养供给标准的组成部分。规定了各类灶每天的食物和炊事燃料定量、相应的伙食费数额及享用人员等。
各国军队伙食待遇
中国人民解放军
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施行了六十年的“伙食费类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高原一类区、高原二类区、高原三类区、高原四类区。[1]
名称 | 俗名 | 注释 |
---|---|---|
一类灶 | 普通灶 | 战士、营以下建制分队中与义务兵同桌就餐的干部、志愿兵。一类区一类灶0.47元/日 |
二类灶 | 施工灶 边防灶 海防灶 | 国防施工分队和驻生活条件艰苦的边防、岛屿部队 |
三类灶 | 修理灶 | 坦克和自行火炮修理分队 |
四类灶 | 坦克灶 地勤灶 高原灶 伤病员灶 | 坦克和自行火炮分队、航空兵机务大队、驻高原地区部队、住院伤病员疗养员 |
五类灶 | 舰艇灶 海灶 飞行学员灶 | 水面舰艇人员、飞行学校学员 |
六类灶 | 潜艇灶 快艇灶 | 常规潜艇人员、海军导弹快艇鱼雷快艇人员 |
七类灶 | 空勤灶 | 航空兵空勤人员、核潜艇人员 |
参考文献
- 《中国军事后勤百科全书》,金盾出版社,2002年版,ISBN:7508218930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