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官
中國
唐
唐高祖曾拜舞伎安叱奴为散骑侍郎,优伶可列于朝堂,遭袁利贞规劝。唐太宗时的乐工王长通、白明达也曾得到高官厚禄,因此而受马周等士大夫弹劾。 到了唐中宗神龙二年, 酸枣尉袁楚客对当朝宰相魏元忠所说的“国政十失”之四就是“ 俳优小人盗窃品秩” 。[1]
唐玄宗爱好音律, 优伶亦更受宠。按《新唐书·礼乐志》:“ 玄宗时,新声散乐倡优之戏,有谐谑而赐金帛朱紫者”。其中著名者如号称才华“盛唐优伶第一”黄幡绰善参军戏,却也借此讽喻时政,颇得玄宗喜爱,蒙赐绯衣。而同样善参军戏的李仙鹤得授韶州同正参军。乐工李龟年、李彭年、李鹤年三兄弟因玄宗之厚待而得以在洛阳起宅第。[1]
唐穆宗时郑覃与崔郾奏称“金缯所出,固民膏血”,故不应滥赐无功之倡优。唐敬宗曾在长庆四年三月乙亥赐伶官绫绢三千五百匹,他在位虽然只有三年,受赐紫衣鱼袋之乐官就有十三人。唐文宗在开成年间授仙韵院乐官尉迟璋官衔,遭窦洵抗议,却又授之光州长史。同样教坊副使云朝霞因善笛而得宠,授左骁卫将军、扬府司马,魏累多次反对,之后改为润州司马。唐宣宗、唐懿宗、唐僖宗、唐昭宗都对伶人宠遇有加,其中尤以懿宗朝的李可及为甚,李可及得为威卫将军,当时的宰相曹确以为不可,但已无法阻止懿宗的决定。朱全忠宠爱优人张廷范,授之御营使、河南尹、太常卿之职。[1]
参考文献
- 戴显群. .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02期: 73–77. doi:10.16573/j.cnki.1672-934x.2005.02.019.
- 郭福祥. . 东南文化. 2003年05期: 49–54.
- 《高丽史》一二四卷·列传三十七·嬖幸二·李贞:「國制伶官限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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