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儒家)

儒家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规范要求。信即為诚实不欺、言行一致。汉儒把“信”加入四端[1],稱為五常。宋朝朱熹認為信承載其餘四端之“土”。[1][2]儒家經典中,信也常與並列為“忠信”。[1]从“信”的字面意义来看,“信”由“人”和“言”组成,即“人言为信”,其含义即诚实不欺。孔子把“信”视作人与人交往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朋友交往,应守诺言,讲信用,以诚相待。做人要做到不欺诈,不虚伪,不掩饰。只有如此,才能达到人际关系的融洽与和谐。推己及人,社会就稳定和谐。孔子还认为,“信”还是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品德。这种品德应该是说话算数,言行一致,不能出尔反尔,不能为了个人私欲而背弃诺言。 [3]

《論語》中的“信”常被視為與西方“信任”(英語:)的概念相似[4]:517,而Cecilia Wee認為前者相較於後者,較側重有實際言語表示的情況[4]:529,有承諾並履行者,表現為有信[4]:517

《论语》中的“信”

《论语》作为儒家理念的“信”指诚实不欺。据杨伯俊统计[5],《论语》共计出现 38 个“信”字,以字义来分类:

  • 诚实不欺(24)
  • 相信,认为可靠 (11)
  • 使相信,使信任 (1)
  • 其它(2)

"信"在对人的要求上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对"一般人"的要求、对"君子"的要求、对居"上位者"的要求。[6]

參考資料

  1. Ivanhoe, Philip J. . . Taylor and Francis. doi:10.4324/9780415249126-G022-1.
  2. 链接至维基文库 . 维基文库. 信是诚实此四者实有是仁实有是义礼智皆然如五行之有土非土不足以载四者
  3. 唐贤秋. . 《齐鲁学刊》. 2003年6期.
  4. Wee, Cecilia. . 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2011, 61 (3): 516–533 [2022-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8).
  5. 杨伯峻. . 中华书局. 1980.
  6. 陈新. .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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