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調
各國情況
中華民國
在中華民國政府中,借調是常見的政务官出任方式,尤其在行政机关方面,通常皆由大學教授借調至各個部會出任首長,期滿後再回原職。一般的常任文官或司法官也常有借調至上級機關的情形,例如原任職於各級法院或檢察署的法官、檢察官,如被借調至司法院、法務部擔任廳長或司長等行政職,則稱作“調辦事法官”或“調辦事檢察官”。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当中,借调作为一种干部使用方式,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干部使用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交流方式只有三种: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借调干部相对随意、不确定,少数人成功将借调变成了向上的捷径,大部分在借调之后又不得不回到原单位。[1]
参考文献
- . 人民网. 2009年11月12日 [2012年12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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