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君配偶
储君配偶,由于储君通常为男性,而根据他们的不同称谓,他们的妻子可获得各种正式封号,皇储妃、王储妃、大公储妃是常见的称谓。
在东亚,太子是储君正式的封号,而太子妃、皇太子妃,是皇太子正妻的正式封号。或称储妃[1]。瑞典是欧洲第一个确定男女平等王位继承权的国家,维多利亚公主是欧洲第一位女性储君。公主的丈夫丹尼尔在婚后,根据公主父亲、国王卡尔十六世的旨意,获得“丹尼尔亲王,西约特兰公爵”的爵位。这与国王儿子卡尔王子所获爵位类似,但这不是法定爵位。之前欧洲君主的长女如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是推定继承人,既使她们最后继承王位,她们的丈夫亦并不会因婚姻而获得某种法定爵位。
东亚
东亚的君主国家,通常是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储君与正妻为夫妻一体[1],储君有太子封号,正妻则受封太子妃。除正妻外,储君亦会有众多的妾室。妾室亦有相应的称号(如良娣、良媛等)、待遇。
中國
汉景帝为太子时,祖母薄太后为他选择本家族的女子薄氏为太子妃[2],这是中国第一位有记载个人身份的太子妃。而后世太子妃的人選一般由皇帝為太子選定,太子妃除了身為皇太子的正妻之外,在皇太子繼位之後,太子妃也將成為皇后,因此太子妃的出身和品行都是皇帝在議選時的重點。清朝康熙帝子允礽是清朝第一位,也是唯一位公开册立的太子,因此他的妻子瓜爾佳氏是中国封建王朝最后一位太子妃。
太子繼位為國君之後,太子妃也理當成為皇后,其他妾室册封为妃嫔。但也有出現過在繼位之前太子妃即失寵於太子的情況,而太子妃亦得不到皇后身分的情形。
日本
隋唐律令以儲君為太子。古代日本仿唐制度,以中宮借指皇后,以東宮(或稱春宮,類似中國的青宮)借指太子。平安時代以後,對於太子多稱坊,妃嬪無嫡庶皆稱御息所。中世皇室式微,不立后,更無太子妃。至於近世,始稱儲君正妻為東宮御息所。明治以後復稱儲君為皇太子,儲君正妃為皇太子妃(こうたいしひ)。與廢中宮職而設皇后宮職不同,宮內仍存東宮職,主皇太子及皇太子妃事務。
歐洲
歐洲王儲(Crown Prince)的妻子通常會被封為Crown Princess[3],在中文裡一般譯為儲妃,但王儲的妻子卻不一定擁有儲妃的封號,這可能是由於王儲妻子的出身問題或王儲妻子自願放棄封號。例如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在擔任王儲時的已故前妻戴安娜,在離婚前被稱為儲妃。但查爾斯三世的現任妻子卡米拉,卻因為曾經離婚且前夫尚在人世而得不到儲妃的稱號。
世界上現任君主國的储君配偶
主權國
国家 | 照片 | 名字 | 头衔 | 出生日期(年龄) |
---|---|---|---|---|
英國及其他英聯邦王國 | 威爾斯王妃凱薩琳 | 威爾斯王妃 | 1982年1月9日 | |
盧森堡 | 史蒂芬妮·德·蘭諾 | 卢森堡大公儲妃 | 1984年2月18日 | |
丹麥 | 瑪麗·唐納森 | 丹麦王儲妃 蒙珀扎伯爵夫人 |
1972年2月5日 | |
瑞典 | 丹尼爾 | 瑞典王储夫 丹尼爾親王 西约特兰公爵 |
1973年9月15日 | |
挪威 | 梅特·瑪麗特 | 挪威王儲妃 | 1973年8月19日 | |
列支敦斯登 | 索菲 | 列支敦斯登大公儲妃 | 1967年10月28日 | |
巴林 | 哈拉·賓特·達潔·阿勒哈利法 | 巴林王儲妃 | ||
文莱 | 佩吉蘭 | 汶萊王儲妃 | 1987年4月9日 | |
科威特 | 沙里法(Sharifa bint Sulaiman Al-Jasem) | 科威特王储妃 | ||
辛纳塔卡拉·法卡法努阿 | 汤加王储妃 | 1987年3月20日 |
注释
- 《南齐书·卷十·志第二》建元二年,皇太子妃薨,前宮臣疑所服。左僕射王儉議[……]從之。太子妃斬草乘黃,議建銘旌。僕射王儉議[……]宋大明二年,太子妃薨,建九旒[……]僕射王儉議:「旒本是命服,無關於凶事,今公卿以下,平存不能備禮,故在凶乃建耳。東宮秩同上公九命之儀,妃與儲君一體,義不容異,無緣未同常例,別立凶旒。大明舊事[……]從之。有司奏:「大明故事,太子妃玄宮中有石誌。[……]儲妃之重,禮殊恆列,既有哀策,謂不須石誌。」從之。
- 《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第六十七上》孝景薄皇后,孝文薄太后家女也。景帝为太子时,薄太后取以为太子妃。景帝立,立薄妃为皇后,无子无宠。
- Crown Princess亦是女性储君的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