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字
传承字(英語:[1],[1]),是一个用来称呼传承下来的汉字的词汇。在使用简化字[2]的地区,傳承字是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加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字;而在汉字简化之前或者尚未经历汉字简化的地区,傳承字是指前代已有的字,大致上就是新造字以外的字。在汉字构形属性历时演变的研究中,断代测查样本中前代样本中已有的字,称之为传承字[3]。
在汉字简化的过程中,传承字既不属于简化字[註 1],也不属于繁体字[註 2]。中国大陆目前使用的规范汉字主要包括简化字和未经简化的传承字。
大部分的汉字都是传承字。GB 2312中的传承字有四千多个,约占2/3。而《通用规范汉字表》中收录的8105个字中有不到六千个传承字,超过2/3。
传承字的例子
很多字並沒有简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或“一班小朋友在玩耍”中的字都是传承字。這些字既不是繁体字,又不是简化字。
特點
- 初現於漢代的楷書的書寫結構,之後結構變化少,沿用至今。
- 繁體字在中國大陸一直是正式文字直到出台《简化字总表》,經官方公佈法案,以簡化字和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为规范汉字。
- 繁體字目前通行於臺灣、澳門、香港以及海外華人社區。
- 在中國大陸地區和新加坡一部分民眾可對繁體字完整閱讀,但書寫多用簡化字。
- 在馬來西亞,大部分華人可對繁體字完整閱讀,但書寫多用簡化字。
- 大五碼為繁體中文最常用的電腦編碼;常用的簡體中文編碼為GB 2312、GBK或GB 18030。在GB 18030和Unicode下可以同時使用繁體字、簡化字和傳承字。
在文字學上,繁體字较能表示中文的六書裡屬於獨體造字法的象形和指事,與屬於合字造字法的會意和形聲,這四種造字原則。部分簡化字則較難直接表達出中文字的此一特性。
参考文献
- 张伟. . 科学出版社. 2002-01.
- 錢玄同. . 國語週刊. 1934, 7 (174).
- 周晓文著. 汉字构形属性历时演变的量化研究[M]. 2008 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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