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昶

元昶—535年),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献文帝拓跋弘之孙,骠骑大将军、太保、领太尉、咸阳王元禧第八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元昶在父亲元禧死后被断绝宗室属籍[1][2],元昶和兄弟们穷困,时常缺少衣服和食物,叔叔彭城王元勰收养了他们,也只有元勰一年之中再三接济供给他们[3][4][5]。元昶后以通直散骑常侍、琅邪县开国公为起家官,食邑五百户。永安三年十月癸卯朔(530年11月6日),元昶被特封为太原王[6][7][8]。后屡次升任鸿胪卿永熙三年秋七月辛巳朔(534年7月26日),镇东将军、前任大鸿胪卿、太原王元昶超拜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9]天平二年(535年),元昶去世,朝廷赠予太尉公[10]

家庭

兄弟姐妹

  • 元通
  • 元翼,南梁信武将军、青冀二州刺史、咸阳王
  • 元显和
  • 元树,南梁使持节、镇北将军、都督北讨诸军事、邺王
  • 元昌,南梁直阁将军、荆湘二州刺史
  • 元晔,南梁散骑常侍、
  • 元坦,北齐特进、开府仪同三司、新丰县公
  • 元仲英,乐安公主,嫁东魏散骑常侍、柔然大中正闾伯昇
  • 上庸公主,嫁东魏骠骑大将军、中书监、东郡文宣公陆子彰

儿子

  • 元善慧,承袭为太原王,北齐接受禅让后,爵位依例降低[11]

参考资料

  1.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绝其诸子属籍。
  2.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遂赐死私第,绝其诸子属籍。
  3.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于后,禧诸子每乏衣食,独彭城王勰岁中再三赈给之。
  4. 《北齐书·卷二十八·列传第二十》:初,禧死后,诸子贫乏,坦兄弟为彭城王勰所收养,故有此言。
  5.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初,禧死后,诸子贫乏,坦兄弟为彭城王勰所收养,故有此言。
  6. 《魏书·卷十·帝纪第十》:复通直散骑常侍、琅邪县开国公。李叔仁官爵,仍为使持节、大都督,以讨世隆。
  7. 《魏书校勘记·卷十·帝纪第十·一二》:复通直散骑常侍琅邪县开国公李叔仁官爵 北史卷五作“琅邪公昶为太原王”,不载复李叔仁官爵事。按李叔仁附见卷七三崔延伯传后,寥寥数语,北史卷三七李叔仁传较详,都没有说他曾封“琅邪郡公”。本书卷二一上咸阳王禧传附子昶,说他“起家散骑常侍、琅邪县开国公,邑五百户。庄帝初,特封太原王”,与北史此纪合。这里原文当作:“通直散骑常侍、琅邪县开国公昶为太原王。复李叔仁官爵,仍为使持节、大都督以讨世隆。”后来脱“昶为太原王”五字,读不可通,后人又把“复”字移在上面,遂如今状。今于“开国公”下句断。
  8.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冬十月癸卯朔,封大鸿胪卿宝炬为南阳王,汝阳县公脩为平阳王,新阳伯诞为昌乐王,琅邪公昶为太原王。
  9. 《魏书·卷十一·帝纪第十一》:秋七月辛巳朔,以镇东将军、前大鸿胪卿、太原王昶特为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10.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坦弟昶,起家通直散骑常侍、琅邪县开国公,邑五百户。庄帝初,特封太原王。累迁鸿胪卿,超拜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天平二年薨,赠太尉公。
  11.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子善慧,袭。齐受禅,爵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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