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贞 (南北朝)
生平
魏孝静帝元善见时期,元贞从建业请求跟随东魏的使者崔长谦前往邺城安葬父亲元树,梁武帝萧衍答应了。魏孝静帝诏令赠予元树侍中、都督青徐兖扬豫五州诸军事、太师、司徒公、尚书令、扬州刺史。元贞在葬礼后回到江南,出任太子舍人[1]。太清元年,侯景向南梁投降,十二月壬申(548年1月5日),侯景派遣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向梁武帝献策说:“邺城中的文武百官共同谋划,征召臣共同讨伐高澄。事情泄露,高澄将元善见幽禁在金墉城,杀死元氏子孙六十多人。黄河以北的人心都怀念主君,请求册立元氏子孙一人以顺从人心所向,如此,那么陛下有延续已断绝世系的名声,臣侯景有树立功业的功效。黄河南北,成为圣朝的邾国和莒国;魏国的男女,成为大梁的奴仆。”梁武帝认为对,就答应了。十二月乙亥(548年1月8日),梁武帝诏令封元贞为咸阳王[2],资助他士兵,让他回到北方做元魏皇帝,等待机会渡过长江,许诺元贞即位称帝,将备用的仪仗与卫士提供给元贞,用以天子的礼节送到北方[3][4][5][6][7]。太清二年,元贞知道侯景有异心,屡次上奏要回朝。侯景对元贞说:“回到黄河以北的事虽然没有实行,江南何必忧虑失去,你为何不暂时忍耐一下?”元贞更加恐惧,逃回建邺,将情况完全的上报。梁武帝任命元贞为始兴郡内史,也不责问侯景[8][9][10][11]。太清二年十月己酉(548年12月7日),侯景攻到慈湖,南梁朝廷任命轻车长史谢禧和始兴郡太守元贞守卫白下城[12]。十月辛亥(548年12月9日),侯景杀到建康城的朱雀桁,谢禧和元贞弃守白下城逃走[13]。
其他
侯景之乱后,萧乂理前往京城建康,他认为元贞树立节操忠诚正直,可以将遗孤托付给他,于是将玉柄扇送给元贞。元贞感到奇怪,不肯接受。萧乂理说:“以后见到会想起明白,希望不要推辞。”萧乂理被侯景杀害后,元贞才明白萧乂理之前的话,前去收葬了他[14][15]。
参考资料
-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孝静时,其子贞,自建业赴邺,启求葬树,许之。诏赠树侍中、都督青徐兖扬豫五州诸军事、太师、司徒公、尚书令、扬州刺史。贞既葬,还于江南。
- 《资治通鉴考异·卷七》:梁帝纪作戊辰遣贞今从典略。
- 《梁书·卷三·本纪第三》:十二月戊辰,遣太子舍人元贞还北为魏主。
- 《南史·卷七·梁本纪中第七》:十二月戊辰,命太子舍人元贞还北为东魏主。
- 《梁书·卷五十六·列传第五十》: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主,辅以北伐,许之。诏遣太子舍人元贞为咸阳王,须渡江,许即伪位,乘舆副御以资给之。
- 《南史·卷八十·列传第七十》:景乃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户郎中王则诣阙献策,请元氏子弟立为魏主。诏遣太子舍人元贞为咸阳王,须度江许即位,以乘舆之副资给之。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梁纪十六》:壬申,遣其行台左丞王伟等诣建康说上曰:“邺中文武合谋,召臣共讨高澄。事泄,澄幽元善见于金墉,杀诸元六十馀人。河北物情,俱念其主,请立元氏一人以从人望,如此,则陛下有继绝之名,臣景有立功之效。河之南北,为圣朝之邾、莒;国之男女,为大梁之臣妾。”上以为然,乙亥,下诏以太子舍人元贞为咸阳王,资以兵力,使还北主魏,须渡江,许即位,仪卫以乘舆之副给之。贞,树之子也。
- 《南史·卷八十·列传第七十》:元贞知景异志,累启还朝。景谓曰:“将定江南,何不少忍?”贞益惧,奔还建邺,具以事闻。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孝静时,其子贞自建业求随聘使崔长谦赴邺葬树,梁武许之。诏赠树太师、司徒、尚书令。贞既葬,还江南,位太子舍人。及侯景南奔,梁武以贞为咸阳王,送景,使为魏主。未几,景反。
- 《梁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三十三》:子贞,大同中,求随魏使崔长谦至邺葬父,还拜太子舍人。太清初,侯景降,请元氏戚属,愿奉为主,诏封贞为咸阳王,以天子之礼遣还北,会景败而返。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元贞知景有异志,累启还朝。景谓曰:“河北事虽不果,江南何虑失之,何不小忍!”贞惧,逃归建康,具以事闻;上以贞为始兴内史,亦不问景。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己酉,景至慈湖。建康大骇,御街人更相劫掠,不复通行。赦东、西冶、尚方钱署及建康系囚,以扬州刺史宣城王大器都督城内诸军事,以羊侃为军师将军副之,南浦侯推守东府,西丰公大春守石头,轻车长史谢禧、始兴太守元贞守白下,韦黯与右卫将军柳津等分守宫城诸门及朝堂。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西丰公大春弃石头,奔京口;谢禧、元贞弃白下走;津主彭文粲等以石头城降景,景遣其仪同三司于子悦守之。
- 《梁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三》:至京师,以魏降人元贞立节忠正,可以托孤,乃以玉柄扇赠之。贞怪其故,不受。乂理曰:“后当见忆,幸勿推辞。”会祖皓起兵,乂理奔长芦,收军得千余人。其左右有应贼者,因间劫会理,其众遂骇散,为景所害,时年二十一。元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
- 《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三》:至都,以魏降人元贞忠正可以托孤,乃以玉柄扇赠之。贞怪不受,乂理曰:“后当见忆。”会祖皓起兵,乂理奔长芦,为景所害。元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