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赞 (上谷侯)
生平
元赞很有声誉,喜好陈述军务国政的安排。北魏初次设置司州时,任命元赞担任司州刺史,赐予他上谷侯的爵位。魏孝文帝元宏告诫元赞教化京城郊区,可以宣扬孝道,一定要使风俗融洽和顺,文明礼仪充备,从此之后有不孝敬父母尊重兄弟的人,就在他家门外的柱子上刻上他的事。魏孝文帝又下诏说:“司州刺史,官位尊重地位重要,职责总领京畿,选择亲近的人,来顺应众人瞻仰的愿望。但因为诸王年纪小,不懂治政方略,所以任命元赞,希望他能协助朝廷引导教化。如今司州刚建立,郡县初次设置,公卿以下官员都有隶属人员,可以每人率领子弟,来显示恭敬。”魏孝文帝于是给他赐名“赞”,诏令元赞乘坐步挽进入殿门,加授他太子少师,升任左仆射。魏孝文帝将要谋划迁都洛阳时,大臣们大多不同意,只有元赞赞同促成这项重大决策。太和十八年(494年)九月,魏孝文帝亲自考核官员,他对元赞说:“你年高有德老练成熟,长久位居机要职务,不能辅助处理事务,激励同僚,贼人的称谓,难道不在你身上?核计元羽的废黜,你应该被判处死刑,不过只以过失归咎给他一人,不再加罪于你。你所担任的少师,没有履行过职责,现在解除你少师的职务,削夺一年的俸禄。”[1][2]魏孝文帝每年南征时,握住元赞的手将后方事务委托给他。元赞去世后,朝廷赠予卫将军、左仆射如故,谥号肃[3]。后来因为元赞有留守京城和辅佐的功劳,进封晋阳县伯[4]。
参考资料
-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谓左仆射元赞曰:“卿夙德老成,久居机要,不能光赞物务,奬 励同僚,贼人之谓,岂不在卿!计叔翻之黜,卿应大辟,但以咎归一人,不复相罪。又为少师,未允所授,今解卿少师之任,削禄一周。”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谓左仆射元赞曰:“计叔翻之黜,卿应大辟。但以咎归一人,不复相罪。今解卿少师之任,削禄一周。”
- 赵君平,赵文成编. . 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15.07: 63. ISBN 978-7-5013-5598-3 (中文(繁體)).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德弟赞,颇有名誉,好陈军国事宜。初置司州,以赞为刺史,赐爵上谷侯。孝文戒赞化畿甸,可宣孝道,必令风教洽和,文礼大备。自今有不孝不悌者,比其门标,以刻其柱。又诏曰:“司州刺史,官尊位重,职总京畿,选属懿亲,以允具瞻之望。但诸王年少,未闲政体,故以授赞,庶能助晖道化。今司州始立,郡县初置,公卿已下皆有本属,可人率子弟,用相展敬。”于是赐名曰“赞”。诏赞乘步挽入殿门,加太子少师,迁左仆射。孝文将谋迁洛,诸公多异同,唯赞赞成大策。帝每岁南伐,执手寄以后事。卒,赠卫将军,仆射如故。后以留守赞辅之功,进封晋阳县伯。
- 《魏书·卷八十四·列传儒林第七十二》;是时戎车屡驾,征伐为事,贵游子弟未遑学术,爽置馆温水之右,教授门徒七百馀人,京师学业,翕然复兴。爽立训甚有劝罚之科,弟子事之若严君焉。尚书左僕射元赞、平原太守司马真安、著作郎程灵虯,皆是爽教所就。
- 《北史·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爽置馆温水之右,教授门徒七百馀人,京师学业,翕然复兴。爽立训甚有劝罚之科,弟子事之,若严君焉。尚书左僕射元赞、平原太守司马真安、著作郎程灵虯皆是爽教所就。
- 吴志浩, ,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06期), 2015年, (06期): 47–50 [2020-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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