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 (馬來語)

元首馬來語)是馬來語中對國家元首的稱謂,汶萊新加坡沙巴元首曾在不同時期使用過這個頭銜。

 新加坡

1959年,新加坡成立自治邦,新加坡總督身為英國君主代表,曾經使用過「」的稱號。1963年,新加坡成為馬來西亞的第14個州,新加坡元首成為馬來西亞最高元首代表,由最高元首委任。1965年8月9日,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獨立建國;同年12月22日修憲,新加坡元首改稱為「總統」。

曾經使用過「新加坡元首」稱號的領袖包括:

  • 顧德爵士-1959年6月3日至1959年12月3日,前稱「新加坡總督」[1]
  • 尤索夫·伊薩-1959年12月3日至1965年8月9日,後稱「新加坡總統」[1]

 文莱

在汶萊,汶萊蘇丹的正式頭銜是「汶萊蘇丹暨元首陛下」()。[2]

 沙巴

在馬來西亞沙巴,沙巴元首曾於1963-76年使用過「」的稱號,之後改稱為「州元首」()。[3]

另見

  • 最高元首(),馬來西亞國家元首的稱號
  • 元首(),馬來西亞世襲君主的稱號
  • 嚴端(),森美蘭最高統治者的稱號
  • 州元首(),砂拉越、檳城、馬六甲、沙巴元首的稱號

參考

  1. . WorldStatesmen.org.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2. . Netty's Royalty Page.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25).
  3. . WorldStatesmen.org. [2013-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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