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倫斯·D·克拉克

克拉倫斯·唐·克拉克英語:1851年4月16日—1930年11月18日),是一位美國共和黨的政治人物,曾在1890年至1893年擔任美國眾議院懷俄明州單一國會選區代表眾議員。

尊敬的
克拉倫斯·D·克拉克
Clarence D. Clark
懷俄明州參議員
任期
1895年1月23日—1917年3月3日
前任弗朗西斯·E·沃倫
继任約翰·B·肯德里克
美国众议院议员
来自懷俄明州选区
任期
1890年12月1日—1893年3月3日
前任選區建立
继任亨利·A·科芬
个人资料
出生(1851-04-16)1851年4月16日
 美國紐約州桑迪溪
逝世1930年11月18日(1930歲—11—18)(79歲)
 美國懷俄明州埃文斯頓
政党共和党
配偶愛麗絲·唐斯(Alice Downs)
专业政治家律師教師

生涯

克拉克生於紐約州桑迪溪,是奧拉蒂亞·D·克拉克(Oratia D. Clark)和蘿拉·A·(金·)克拉克(Laura A. (King) Clark)的兒子,曾就讀艾奧瓦大學[1]法律系,並於1874年投身法律行列。他是一名教師,在曼徹斯特從事法律工作。1874年,他和愛麗絲·唐斯(Alice Downs)結婚,並在1881年移民到懷俄明州埃文斯頓繼續律師工作,其後於1882年至1884年間出任尤因塔縣縣法官[2]

克拉克的政治生涯始於1889年,該年他成為懷俄明州建州制憲會議的代表之一,並以共和黨黨員身份成為第五十一屆第五十二屆聯邦國會眾議院懷俄明州建州眾議員,任期由1890年12月1日到1893年3月3日[3],但在1892年連任失敗。

後來,他在1895年填補州聯邦參議員空缺的選舉中勝出,連任三屆,任期自1895年1月3日到1917年3月3日[1];1916年他在嘗試四度連任時失敗。以後,他到了華盛頓特區繼續法律事業,亦在1923年-1929年成為國際聯合委員會成員[4]。退休後,克拉克回到埃文斯頓直到去世,葬於當地共濟會公墓。

参考文献

  1. .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November 18,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11).
  2. . The Political Graveyard. [November 18,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8).
  3. . govtrack.us. [November 18,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8).
  4. . [2016-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4).

外部連結

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
前任者:
約瑟夫·M·凱里
為眾議院代表
懷俄明州單一國會選區
眾議院議員

1890年-1893年
繼任者:
亨利·A·科芬
美利堅合眾國參議院
前任者:
弗朗西斯·E·沃倫
懷俄明州第1類參議員
1895年-1917年
約瑟夫·M·凱里弗朗西斯·E·沃倫同時在任
繼任者:
約翰·B·肯德里克
前任:
奧維·H·普拉特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
1905年-1912年
繼任:
查爾斯·艾倫·庫爾伯森
政府职务
前任:
俄巴迪亞·加德納
國際聯合委員會美方主席
1923年-1929年
繼任:
約翰·H·巴特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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