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新竹收容所
內政部移民署新竹收容所,簡稱新竹收容所,俗稱新竹靖廬[1],是一間位於台灣新竹市北區崧嶺路已裁撤的非法外國人收容中心,隸屬於內政部移民署,早期稱為大陸地區人民新竹處理中心,隸屬警政署,以收容中國大陸籍偷渡客而聞名,該機構現已廢除,原址為日治時期建立的新竹神社。
歷史
新竹靖廬所在地原為新竹神社,1917年日本人在新竹崧嶺路山腰興建新竹神社,紀念日本皇族北白川宮能久親王。1945年,在二次大戰結束時,國民政府接收此處。1957年交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新竹分區部管理[2]。
在臺灣省戒嚴令解除之後,出現許多非法入境的大陸地區偷渡人民,遭到警察逮捕。1991年,為了處理收容問題,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接收此地,成立「大陸地區與港澳地區人民處理中心」,俗稱新竹靖廬,專門收容遭逮捕、預備遣返的大陸籍偷渡人士。這是一個非正式單位,屬臨編的單位,工作人員來自各情治機關,以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成員居多;內設四個業務組,承辦收容、遣送、清查、警衛等業務。俗稱「靖廬」的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經常爆滿,最多時的1993年緝捕到5944人。新竹「靖廬」最多時同時收容逾1200名偷渡客,有抓不怕者連續偷渡5次,義無反顧就是要前赴台灣。資深刑警回憶,早年大陸偷渡客男的來打工、女的來賣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陸女賣淫後,因靖廬常爆滿沒法送入,只好先安置在警察局拘留所,其中萬華分局轄內有數百家阿公店,拘留所人滿為患,最高曾收容近40人,連睡覺都無法翻身;中山分局拘留所甚至曾因收容人數爆滿,發生鬧房事件[3]。
2001年6月,新竹市政府正式公告,新竹處理中心內之神社遺跡建築列為市定古蹟[2]。
2007年1月2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成立,新竹靖廬轉由移民署負責,改稱新竹收容所。收容對象不限於非法入境之大陸地區人士,擴及其他國籍。目前其中以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等國為最多,大陸地區偷渡人民已減少到只剩個位數。
內政部移民署高雄收容所完成後,新竹收容所業務遷移至高雄收容所,只留下新竹市專勤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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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22號 電話:03-523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