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

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简称全红总,是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11月8日由合同工临时工组成的全国性独立工人组织,其重要诉求是废除合同工、临时工的佣工制度。必须允许所有合同工、临时工参加文化大革命,不得歧视,不得解雇,必须照发工资。

1966年12月26日,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康生接见“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代表。会见中,康生把一直反对合同工、临时工转为固定工刘少奇称作“赫鲁晓夫[1]。1967年1月,全红总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部联合签署《三家联合通告》,未经中央文革同意在全国散发。在1967年1月8日召开“五大洲革命左派座谈会”。2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取缔全国性组织的通告》,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文革期间对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外包工处理问题的通告》,宣布《三家联合通告》非法。此后全红总被取缔,方圆被判刑二十年,毛胜年被判刑十五年,石应宽被判刑十五年,李伯特被判刑十年,杨政被判刑七年,欧阳林被判刑七年,王振海被判刑五年。

注释

  1. 陈扬勇. . 中国经济网,来源:人民网. 2010-09-02 [2021-08-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2)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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